近日,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纸质图书及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被投诉认定错误。商洛市财政局核实调查后公布处理结果:确认投诉事项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月12日,商洛市财政局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公告中显示,投诉人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纸质图书及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专家评审过程中对其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签字盖章、投标报价”所涉及的“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做出错误认定,未将北京人天公司响应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被投诉人为陕西鸿志创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商洛市财政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实调查。
公告中称,经核查,北京人天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函和投标报价已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函第一页签字盖章已达到实质性条件,响应函第二页未签字盖章及投标报价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影响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不属于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一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和《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三项规定,商洛市财政局对此投诉作出处理:确认投诉事项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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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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