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银行卡被依法冻结,面对法院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从拖延逃避转为主动履行。一起因电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在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刚柔并济、精准发力下,快速妥善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5月23日,苏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双辽市新市街郑家屯博物馆西侧时,与步行的唐某发生碰撞,造成唐某第12椎体下缘骨折、身体多处擦伤。经双辽市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认定,苏某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唐某遂将苏某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苏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3828.82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2026年3月,唐某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苏某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并果断对其微信、银行卡等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我的微信、银行卡怎么被你们冻结了?”面对苏某的疑问,执行干警当场严肃释法: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法院依法采取冻结措施,既是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也是为了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你认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主动配合履行,若仍拖延规避,法院将依法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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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理与情理的耐心劝导下,苏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即表态:请法院给我几天时间筹款,这笔赔偿款我一定主动履行。随后,苏某积极筹措资金,将案款全额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唐某,案件在短时间内顺利执结。
执结现场,执行干警坚持以案释法、现场普法:交通安全无小事,出行多一分谨慎、多一分礼让,就能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将面临财产查控、信用惩戒、司法拘留等后果,主动履行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该案高效执结、圆满收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既以刚性措施彰显执行工作的法律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又以善意文明执行传递司法温度,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更以鲜活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群众敬畏法律、诚实守信、遵守交规、安全出行,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双辽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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