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师。
重庆巫山老人服农药中毒,医护未做任何检查就以“救护能力有限”擅自离场,最终老人不幸离世,官方已对涉事医护立案调查。这起事件触碰急救红线,法律责任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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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未检查即离场,已构成法定延误诊治。
我们常说,生命至上,急救不容推诿。根据《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急危重症患者,医护负有立即检查、先行救治、规范转诊的法定义务。涉事医护抵达现场后,未做生命体征判断、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直接自行离开,完全违背执业准则,官方已明确其涉嫌延误紧急救治,过错确凿。参考同类判例,急救人员拒检弃治,均被认定医疗过错,难逃法律追责。
第二、家属拒治不等于医院免责。
县人民医院已充分告知病情,家属拒绝血液净化并放弃治疗,该阶段院方无过错。但前期中医院的延误救治是独立过错,即便后续家属放弃治疗,也不能免除涉事医护未履职的法律责任,因果关系与责任划分需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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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立案调查意味从严追责,三重处罚在路上。
如果查实后,涉事医护将面临吊销执业证、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医院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延误救治与死亡存在因果关联,相关人员还可能触犯医疗事故罪,面临刑事处罚。
最后周兆成想说:急救是生命的第一道防线,医者天职不可弃,法律底线不可破。漠视急危重症患者的求助,必将付出法律与道义的双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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