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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网红牙膏品牌“参半”背后的母公司深圳小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阔科技”)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拟港股IPO上市。
笔者注意到,小阔科技2023-2025年营收从10.96亿元攀升至24.99亿元,规模扩张迅猛,却深陷增收不增利困境,盈利持续走弱并于2025年录得亏损1825.1万元,公司成立十年累计亏损已超亿元。在历史未弥补亏损仍存的情况下,公司于IPO前夕大手笔分红1.3亿元,分红合规性与合理性备受质疑。经营层面,公司成长高度依赖营销烧钱驱动,三年营销投入合计超30亿元,2025年营销费用率高达55%,且曾因虚假宣传遭到监管处罚,内控合规意识薄弱。
利润下滑,依旧IPO前夕大举分红
小阔科技于2015年成立,2018年推出“参半”品牌,是一家口腔护理产品集团,专注于提供全方位口腔护理产品。
2023年-2025年(下称“报告期”),小阔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96亿元、13.69亿元、24.99亿元,年内溢利分别为4162.4万元、3422.8万元、-1825.1万元,呈现典型的“增收不增利”,盈利持续恶化。
业绩下滑仅是冰山一角。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亏损1.63亿元,叠加2025年亏损1825.1万元,若不考虑股改以及分红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十年经营累计亏损约1.8亿元,长期未能实现盈利。
更引人争议的是,在持续亏损的背景下,公司于2025年大手笔分红1.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利润仅5760.1万元,此次分红不仅耗尽全部利润,还额外从历史积累中拿出7200万元,IPO前夕“抽血式”分红的合理性饱受市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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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规层面看,此次分红疑点重重。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亏损1.63亿元,2025年股改虽冲减1.3亿元亏损,但年末仍有超3000万元未弥补亏损;叠加当年经营亏损,公司在未弥补完历史亏损的情况下实施1.3亿元分红,是否符合《公司法》“先补亏、后分红”的法定要求,亟待公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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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赎回负债对利润表的影响分别为1111.8万元、3075.6万元、5690万元,逐年走高。这一数据让人怀疑,长期累计亏损是否与赎回负债的会计处理相关?此次大额分红是否依赖于剔除赎回负债影响后的“纸面利润”?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与透明度,同样需要公司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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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营销投入超30亿,每10元收入就用5.5元用于营销
从收入架构来看,小阔科技主营基础口腔护理、专业及美容口腔护理、其他个护三大板块,业务结构高度集中。2023年至2025年报告期内,基础口腔护理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95180.4万元、126461.2万元、232162.5万元,占当期总收入比重依次达86.8%、92.4%、92.9%,核心业务占比持续攀升,形成了极度单一的业务架构。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产品毛利率表现亮眼,看似具备较强竞争力。报告期内,小阔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2.1%、69.8%、71.9%,长期稳定在70%左右,处于较高水平。
在核心业务持续增长、毛利率维持高位的背景下,公司整体利润却持续变脸、由盈转亏,背后核心症结在于期间费用对利润的严重蚕食。报告期内,小阔科技期间费用分别为7.33亿元、8.91亿元、11.73亿元,占当期收入比例达66.87%、65.06%、69.27%,目前已有近7成收入被期间费用消耗,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其中,销售及分销开支尤为夸张,报告期内分别达6.85亿元、8.35亿元、15.34亿元,三年合计高达30.55亿元,其中仅营销开支一项,各期就分别占当期收入的52.03%、52.57%、54.98%,相当于公司每实现10元收入,就有5.5元投入到营销领域,过度依赖营销驱动增长的特征极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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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公司高额营销投入并未带来规范的品牌运营,反而曾因虚假宣传被监管处罚。据悉,2022年,小阔科技在其旗下“参半旗舰店”销售漱口水时,使用“杀菌消炎”等无法提供科学依据的广告用语,违反《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800元,并责令停止发布违规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公司首次因广告违规被处罚,2021年12月其曾因广告违法被罚款3000元,不到一年时间两次违规,反映出公司品牌宣传合规意识薄弱,过度营销背后暗藏合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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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营销的极度重视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小阔科技在研发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与其“科技”定位严重不符。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开支分别为1782.4万元、1687.5万元、1939万元,三年合计仅5408.9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63%、1.23%、0.78%,呈现持续下滑态势,远不及同期营销投入的零头。
小阔科技全称深圳小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明确带有“科技”二字,但如此微薄的研发投入,既无法支撑产品技术迭代与品质升级,也难以匹配其“科技型企业”的定位,其“科技”属性究竟体现在何处,亟待公司进一步说明。(文 | 公司观察,作者 | 邓皓天,编辑 | 曹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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