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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公布5起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反面典型案例,覆盖交通运输、工贸制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交通运输领域,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道路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2026年4月15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业务办理中查实,该公司车辆营运证年审过期,长期未按规定开展车辆维护检测,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车辆“带病上路”直接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此案警示运输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车辆周期维护检测制度,监管部门需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工贸制造领域,某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漏洞百出、隐患丛生。2026年3月至4月,执法核查发现,该企业12个氩气瓶未设置防倾倒装置、部分缺少瓶帽和防震圈,存在爆炸泄漏风险;一名作业人员无证从事电焊作业;未按规定开展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区航车未安装防脱钩装置,特种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指令,责令停止违规作业并立案调查。此案凸显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安全设施不足、教育培训空白等问题叠加,现场安全完全失控,必须重拳整治“三违”行为,严查无证上岗、培训造假等问题。
烟花爆竹领域,陆某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隐患突出。2026年1月,执法部门查实,陆某在民房内非法存放小烟花1033件、爆竹38件,未办理经营许可证且擅自售卖。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罚款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450元,涉案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收缴。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部分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利用隐蔽场所违规储存销售,极易引发爆炸事故。各地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领域,两起非法经营案例敲响安全警钟。尹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民用院落内非法储存经营汽油1223.9升、柴油1591.4升,违法获利3160元,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责令停止经营,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10万元。某加油站违规向未采取防静电措施的绝缘性容器加注柴油,且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培训缺失,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1万元,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0.3万元。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经营如同“定时炸弹”,加油站违规作业易引发静电火花爆燃,此类案例警示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监管部门需加强重点场所排查和突击检查,严防风险隐患。 (记者 赵琳琳)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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