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个名字就想抹掉碰瓷全季的侵权事实?天底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事!
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师。
近日大连“全李酒店”碰瓷知名品牌“全季酒店”引发全网热议,即便涉事酒店已拆牌更名,平台简介仍残留“全季酒店、隶属华住集团”的虚假宣传信息。很多人问:招牌都拆了,还需要为之前的碰瓷行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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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确告诉大家:招牌能拆,侵权责任拆不掉;名字能改,赔偿义务改不了。
首先,“全李”与“全季”字形、读音高度近似,同属酒店行业使用,极易让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已构成《商标法》规定的近似商标侵权,同时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的“傍名牌”混淆行为,主观恶意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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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侵权行为一旦实施,损害后果就已固定。即便后续更名,品牌方依然有权就侵权期间的违法获利、商誉贬损、维权成本,主张全额经济赔偿,更名从来不是侵权的免责护身符。
更关键的是,平台页面残留的虚假宣传信息,属于侵权行为的持续,酒店若不立即整改,还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高额罚款,甚至法院的惩罚性赔偿。
傍名牌走捷径,终究会栽进法律的坑里。
最后,周兆成想说:商标有边界,商誉不可蹭;一字之差躲不掉侵权认定,更名换牌免不了法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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