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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和《甘肃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甘药监函2024年第289号)等相关规定,通渭县康达药店经形式审查、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条件,准予许可。请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5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许可证号
主要负责人
质量管理人员
企业验收人员
1
通渭县康达药店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北街车站巷(广播剧1楼向北第三间)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以上范围不含冷藏药品
甘DB932000342
段晓霞
段学忠
段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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