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7日讯 为保障枣庄翼云机场校飞工作安全、有序开展,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切实保护校飞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枣庄市已明确对翼云机场及周边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控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时至5月3日24时。
据悉,校飞是机场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后续机场通航安全,此次管控旨在杜绝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闯入校飞空域,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校飞安全的各类活动。根据通告,管控范围覆盖枣庄翼云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涉及枣庄市28个乡镇(街道)及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具体包括滕州市羊庄镇、木石镇等6个乡镇,薛城区常庄街道、临城街道等5个乡镇(街道),高新区兴仁街道等3个街道,市中区光明路街道、文化路街道等13个乡镇(街道),山亭区西集镇等3个乡镇,以及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
管控期间,管控范围内明确禁止六大类行为。一是严禁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此类航空器主要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包括无人机、轻型飞机、滑翔伞、热气球、风筝、孔明灯等;二是严禁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及物体;三是严禁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四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等产生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的行为;五是严格管控设置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六是严禁其他一切影响校飞安全的行为。
通告明确要求,广大人民群众需积极支持配合此次校飞工作,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机场及相关管控范围,同时严禁随意发布、转载、评论校飞工作的图片和视频。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开展升空、飞行活动,影响机场校飞飞行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形成管控合力,校飞期间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可能扰乱校飞安全的行为,举报电话为110、0632-3658312。相关部门将全程做好管控工作,全力保障枣庄翼云机场校飞工作顺利推进,为机场后续通航奠定坚实基础。(来源: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闪电新闻记者 刘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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