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东县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披露了一起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4月13日14时40分许,惠东县九龙峰度假区谭公村委新楼村,一名工人在自建房三楼屋顶搭建阳光棚时,未佩戴安全带,从约10米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
10米高处坠落,不治身亡
涉事房屋为屋主刘某威的自建三层半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高约10米。2025年年初,刘某威为防水和美观,计划在二楼顶面搭建阳光玻璃棚,并通过微信联系了同村曾搭建过多处阳光棚的陈某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陈某喜于4月11日带领张某波、温某立两名工人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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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2025年4月13日下午,陈某喜与温某立在三楼屋顶进行阳光棚支架的切割和焊接作业。14时40分,承包人兼作业人员陈某喜在阳光棚顶部临边处进行横向支架焊接时,在未佩戴安全绳的情况下,失足从约10米高处坠落至地面。现场工人立即拨打120求救,伤者被送往惠东县人民医院抢救,于当日17时30分因伤重不治身亡。
调查
安全意识淡薄,作业时未采取佩戴安全带
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陈某喜安全意识淡薄,在进行高处焊接作业时未采取佩戴安全带等保护措施。间接原因包括现场临空侧未设置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施工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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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调查显示,陈某喜施工队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违法承包工程。屋主刘某威作为项目发包人,未落实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责任。
追责
建议对屋主进行行政处罚
报告建议,鉴于陈某喜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法律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屋主刘某威进行行政处罚。对于监管层面,报告指出九龙峰管委会未及时发现辖区违规搭建行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到位。
为深刻吸取教训,事故调查组提出多项防范建议:要求各乡镇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自建房等零星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前必须开展安全交底,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要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全面提升全民的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注:图片源自事故调查报告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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