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火灾调查工作面临困境,原因并非生产经营性火灾的横空出世,也不是事故调查主导权的旁落,而是火灾调查结论的可信度低。
火灾调查实践中,除了广受诟病的“不排除”结论以外,许多看似确定的结论也因证据不足而遭受质疑。加之缺乏外部法律监督和有效的内部纠错机制,争议频发。有些案件的证据之薄弱,超出想象。
。省政府提级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调查报告还原了事故经过:14时23分,餐饮店主妻子王某某将刚点燃的整支蚊蝇香插入储物间门上部折页与门框缝隙处;15时32分,餐饮店员工邹某某打开储物间门并放入包装纸箱等物品;15时40分许,未燃尽的蚊蝇香掉落,引燃储物间内包装纸箱等可燃物,火势蔓延成灾;此外,餐饮店主妻子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在查阅调查报告后,有了一个惊人发现:为了证明插在储物间门上部折页与门框缝隙处未燃尽蚊蝇香掉入储物间的事实,事故调查组做了100次调查实验,结果是储物间门扇开启过程中,蚊蝇香掉落并进入储物间内概率为13%。正是根据这个实验结果,事故调查组认定蚊蝇香掉落储物间内并引燃可燃物。
众所周知,调查火灾事实认定火灾原因必须有证据支撑,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就不能轻易作出结论。证明标准是衡量案件事实是否能够被证明的尺度,达到该标准,事实可被认定;未达到,则事实难以被认定。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最高,要求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最低,要求高度优势证据,高度盖然便可。
从科学角度,概率只能证明具有发生某事件的可能性,不能证明该事件确实发生了。概率高低可以提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本案,实验开门100次,蚊蝇香掉入储物间内的概率为13%。但是,实际开门只有1次,蚊蝇香掉入储物间内的概率应该是多少?是0.13%吗!无论是13%还是0.13%,都属于低概率,并且很低。以如此低概率来证明本案关键事实(蚊香掉落)确实发生,既不符合证据确实充分的火灾调查证明标准,也不符合高度盖然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难以置信,这起火灾事故调查结论是省政府事故调查组作出来的。不禁感叹,提高火灾事故调查质量是一个很大的难题,路漫漫,任重道远!
有益提示:遇到火灾事故调查时,要认真审视大胆质疑,否则一不小心就……
欢迎评论区留言点评,我们团队专门处理疑难复杂争议大的火灾事故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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