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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028,证券简称:新恒泰)于4月16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在完成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将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此次变更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上市公司规范化运营阶段。
公告显示,新恒泰于2026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4109万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具体来看,公司注册资本由12327万元变更为16436万元,股份总数由1.23亿股增至1.64亿股,公司类型也相应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为适应上市后监管要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原规定修订后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2679551481W。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2679551481W。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4,109万股,于2026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36万元。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64,36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本章程如存在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符之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本章程如存在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符之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此外,章程修订还涉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包括明确副总经理设置数量为1-3名,细化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产生程序,调整"交易"定义范围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仍为浙江省辖区内。
公告强调,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已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此次变更完成后,新恒泰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备查文件显示,本次变更及修订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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