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星新闻
4月14日,陕西汉中宁强县房东王先生反映,其将门面转租给他人后,前租客搬离时竟将店内门窗、灯具、线路等装修设施拆毁并将门窗变卖,导致房屋一片狼藉,损失约2万余元。
2024年11月,王先生以每年28000元价格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到2030年。2025年4月,该租客不再经营,随后将店内设施拆除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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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称,双方合同明确约定门窗属房东所有,租客却声称“自己租的门面室内物品想拆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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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透露,2025年11月第一年租期到期后,租客只支付了一万元租金。王先生已委托律师对租客进行起诉。
来源: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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