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和《关于明确预防接种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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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复函核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5元,综合阶段的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按2科目收取。考试考务费为该考试的唯一收费项目,收取后不得另行收取机考服务费、工本费、报名费等其他费用。
复函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89号)同时废止。
明确预防接种服务费有关事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委托的疫苗接种单位(简称收费单位)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时,除收取疫苗费用外,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3元/剂次。预防接种服务费包含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登记、预检、接种、留观、接种耗材等费用。
预防接种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规执收,不得截留、坐支、挪用资金。同时,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原《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医〔2017〕187号)同时废止。
内容综合自省发展改革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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