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类人才在锡发展、支持市区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条件,4月13日,无锡市住建局发布两大新政。“真金白银”支持人才购房补贴最高40万元,改善家庭购房资助最高20万元,大专、高级工也能领人才补贴还能直接抵扣首付。
《关于支持各类人才在锡发展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中明确,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在锡科研院所全职工作,不包括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在本市市区社保缴纳已满三个月;在本市市区名下无房产(申请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在本市市区名下应均无房产)。鼓励支持本市市区的企业,为满足企业人才住房需求,组织开展团购活动。
补贴标准为大专(高级工)8万元,本科(技师)12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及以上)25万元,博士40万元;企业组织一次性团购同一项目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同等补贴标准;补贴一次性兑现,可充抵购房款(包括首付款)。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获得人才房票后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定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人才房票可充抵首付款或购房款),并报房源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经审核后,申请人以人才房票充抵购房款(可作首付款),并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申请人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后,由房源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一个月内将相应补贴资金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直接交付申请人。
在本通知发布之前,申请人(已婚的,含夫妻双方)在本市市区名下虽无房产,但已在本市市区购房并已办理网签,还未办理房屋权属证的,视作名下有房产。申请人才房票的,所购房产须为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共同购买;获得补贴的住房自产权办理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否则须退回补贴资金。已获得改善住房条件购房资助申请的家庭,不得同时申请本次人才购房;已享受过本市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及家庭(含市区两级政策,相关清单另行发布)的,不得再次申请;使用征收房票政策购房的,不享受本次人才购房补贴。
《关于支持市区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通知》中明确,申请人(含配偶)在无锡市区名下无房或名下仅拥有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的住房(以房屋权属证为准)。申请人是外地户籍的,须提供在本市市区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已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证满三个月。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一方须满足在本市市区三个月社保或已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证满三个月)。
符合购房资助条件的申请人,于本通知发布后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获得购房资助资格凭证有效期内,在市区指定房源库内选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现房的,可获得购房款(以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所载为准)的15%但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资助。
申请人在获得购房资助资格凭证的六个月内,在指定房源库中选定房源,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网签备案,同时与拟购房源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置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无锡市市区购房资助协议》,向所购房源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购房资助。购房人凭购房资助资格凭证抵充相应金额的购房款(不得抵充首付款)。
申请人完成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资助申请,将相应资金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不直接交付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本购房资助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在我市市区购买其他商品住房(含二手住宅)或出售资助购房的住房前,须全额退还资助款(不计息)。
两项新政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两项新政不可同时使用。符合相关条件的人群可通过手机端下载“农业银行App”,进入相应模块线上申请。本市市区户籍的申请人(家庭),可至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手机端线上指导办理;非本市市区户籍应至社保缴纳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朱鲸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