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院运营主体变更
及原影院遗留业务处理的告示
各位顾客及相关权利人:
我司(湖北天翼龙腾实业有限公司)与仙桃烽禾电影院有限公司(下称“原影院”)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业经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2026)鄂96民终69号民事判决终审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全部补充协议已于2025年9月22日解除。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影院将于近期完成撤场。
原影院在经营期间自行发行的会员卡、充值余额、观影券、套票、优惠券及其他未办结会员业务、消费权益,均系原影院独立经营行为。依据司法裁判及合同约定,上述全部遗留业务由原影院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司及后续入驻的影院经营主体均不承继前述任何会员数据、账户余额及未使用票券权益。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于本告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径行与原影院负责人联系办理余额退还、权益核销及业务结清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相关权益请自行向原影院主张。
原影院负责人联系方式:
万经理13846554944
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业务办理地点:
新天地国际广场五楼影院大厅
我司已重新引入影院经营主体,新影院将独立运营,与原影院无任何法律关联。新影院不设承接义务,亦不代偿原影院债务或消费权益。
请各位顾客审慎对待自身权益,避免因遗漏办理产生不必要损失。
特此告示。
湖北天翼龙腾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来源:湖北天翼龙腾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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