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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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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
当年,为了搭上这艘大船,许多法律牛马们,几乎一直加班到入世前夜。
2000年8月,《专利法》完成修改;2001年10月27日,《著作权法》和《商标法》完成修改,这也是入世前最后一批立法。
知识产权法的修改,为啥到了临门一脚时才完成?
考试的时候,最难的那道题,你是不是也得到最后一刻才能做完?
法律圈里公认,知识产权法是整个民法体系里,对法律专业标准要求最高的领域。知识产权法条款细、交叉多,推动立法修改,沿途牵涉十几个部委。
也因为涉及的认定环环相扣,知识产权的案子,打个几年都是家常便饭。
这几天,大疆起诉影石的事一直挂在热搜上。目前,双方披露的信息其实都非常有限,而这背后涉及的技术认定与法律关系则十分复杂。
眼看着,这也是个诉讼周期不会短的案子。但法律关系的复杂,不影响咱心怀正义的吃瓜群众,已经热烈升堂了几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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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咱群众主要的升堂方向,大体上对影石不那么友好的,毕竟咱吃瓜群众一向嫉恶如仇——
比如影石在国内申请这六项专利时,部分发明人那里写的是“请求不公开姓名”。但到了PCT国际专利申请时,又按照国际规则提交了研发人员的真实姓名。
按照咱人民群众的理解,在国内没披露,就是心虚。到国际上就都说了,这更伤害了我们的感情。
我问了一个做无人机的朋友,他说很多科技公司在专利上,也都是这么“隐身”操作的。核心原因不是心虚,而是影石刘靖康说的那个原因——防猎头。
至于往后走到了PCT国际专利申请的那个环节,PCT的规则是不能匿名申请的。没有科技公司不想防猎头,但一家公司如果想在全球布局专利,就得提供真实的信息。
再比如,人民群众另一个重要的升堂方向,是影石这六个专利的申请人,都是从大疆离职一年内加入影石的员工。吃瓜群众一看,铁一般的不足一年啊,“既然都是离职不到一年的,这发明内容能跟原公司的工作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吗?这事儿你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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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一到核心环节就说不清楚,知识产权为啥还要立法,人家这门法律,为啥还能成为最硬核的一个民法分支?
如果确实如刘靖康微博回复里说的那样,“我们仔细排查涉及的员工该时间内申请的专利,现有证据显示均为在影石内产生的idea和自主创新的成果”,那么影石可以向法庭提交原始的研发日志、技术的穿透对比、员工的非核心关联等等。
能说清楚的,就一定能说清楚。
此前,GoPro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影石六项专利侵权,ITC对影石发起了337调查。337调查长期被视为中国企业出海的主要法律壁垒之一,一旦被认定侵权,ITC可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这场诉讼缠斗了两年,直到今年2月26日,ITC作出裁决,影石不构成侵权,以及GoPro的部分专利无效。
这对于中国企业的出海,是一场难得的胜利,曾有科技媒体统计过,在中国企业应对337诉讼中,中国企业的胜诉率仅为16%。
我觉得影石能站在这16%里的原因,并不是刘靖康微博说的,公司花了1000万美元来应对诉讼。毕竟,GoPro请的也是美国最夯最凶残的律所QE。
有媒体报道,在这场昔日运动相机霸主对影石发起的对决中,影石向美国法院提交了详尽的代码日志和研发文档。
在一场不占地利的诉讼里,一家公司自己能提交的证据,依然可以是自己的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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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影石和GoPro这场两年的诉讼,也说明了,为啥大疆和影石的这个堂,咱吃瓜群众升不了,也别升了。
首先是法律的技术环节,一定是非常复杂的。其次,你有没有想过,GoPro两年前为啥要起诉影石呢?
2023年GoPro的营收大概是72亿元人民币,但同比下滑了8%;那一年影石的营收是40亿元,但同比增长了100%。当然,到2025年,GoPro的营收是47亿元人民币,而影石的是98.58亿元。
商业主体间的知识产权诉讼,都是朴素商战的一部分。
而在大疆对影石的这场诉讼中,大疆是发起这场诉讼的一方,某种意义上也掌握了舆论的主动权。
如果影石确实侵犯了大疆的知识产权,那当然是不正当的竞争。
可在诉讼结果尚不可知时,在知识产权长达几年的诉讼周期中,吃瓜群众的升堂与站队,在内心对另一家公司的预判与标签,超高压的舆论审视,这对于本就后发相对弱势的一方,难道是公平的市场竞争?
在一个行业里,有一家龙头在前方,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可以是灯塔,也可以是看不见的墙从四处向你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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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岁末,据媒体报道,长沙某座摄影城里的商户,想开一家影石360的专卖店。店装修好了,但挂出去的招牌被商场强行拆掉了,他听到的原因是“摄影城跟大疆签过排他协议”(虽然后来商场否认了这个原因)。
同在2025年岁末,在一封内部信中,刘靖康做了这样的表达:“临近飞机上市前半年,影石影翎多家核心供应商突遭‘排他’压力:光学镜头模组7家、结构件8家、屏幕3家、电池2家、芯片电子元器件8家、其他5家。”
当然,这年头,内部信都是说给外部人听的。
《经济观察报》后来写道,在影像和无人机精密制造的产业链条上,供应商们不得不站队,做了大疆的生意,就不能做影石的,几乎是半公开的行规。
当然,这些话题如果展开说,一定还会各有各的说法。只是,以相同的战争视角延展到知识产权领域,你怎么就知道巨头不会用自己的专利墙优势,以大量专利互相勾连,阻止挑战者上桌?
而对于整个创新市场格局更深刻的影响是,这样的诉讼,也可能是巨头一方的单向便利。
刘靖康在微博里写下,“大疆全景相机和拇指相机的很多功能和配件,被媒体报道‘copy/惊人地相似’。去年粗略统计一下,对方也会落入我们11件硬件/结构、8件软件方法、6件控制方法、3件配件等专利保护范围,但是我们并没有主动起诉。我们作为小公司资源有限,相比法律诉讼,我们优先投入研发……”
我看到一个评论说,大疆对影石的诉讼也不仅是在对影石,而是在这些年大量人才出走的背景下,大疆在用法律手段,震慑人才的流动。
偷盗知识产权一定是不对的。但如果在某一时刻,占据了某些璀璨的汇聚,那并不代表这些就该一直属于谁。
年前去了一趟寒山寺,寺庙里墙壁上,镌刻着能想到想不到的各路名人题写的“夜半钟声到客船”。在一堵也并不显眼的墙上,满满列着岳飞、唐伯虎、文徵明等人的书法。
我去的那天阳光很好,庙门口,僧人正在把寺里写的春联,免费发放给参拜的、路过的人。
很多事,幸而得到,也随缘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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