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胥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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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个案公正,推进法治进步。
这几天,我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扑在了一件事上:反复劝说我追踪两年案件的主角父亲,放下执着的追责之路。甚至为了推动事情真正落地,我不得不“狠心”以“不再跟进此案”为由,进行一番近乎“威胁”的沟通。
很多人会问:你写这个案子两年,从最初挖掘线索、走访证人,到如今即将走进听证会现场,眼看着离纠错只有一步之遥,为何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劝当事人放弃追责?是收了好处被收买了?还是看不到纠错的希望,想找个台阶下?
这些质疑,我早有预料。但我必须清晰地告诉所有人:都不是。这不是妥协,更不是退缩,而是我在长期关注冤假错案纠错过程中,悟出的务实生存智慧——纠错需要坚守底线,而追责需要学会妥协,二者并行,才是推动正义落地的唯一路径。
先守事实底线,再谈追责妥协:纠错的核心从来不是“算账”
我始终坚信,冤假错案的纠错,本质上是一场“还原真相”的博弈,而非单纯的“追责清算”。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他们穷尽一生所求的,从来不是让某个人被撤职、被判刑,而是洗清蒙尘的冤屈,让被颠倒的黑白重回正轨。
这两年我写的的于建案,从泛黄的案卷材料到尘封的证人证言,已经记不清翻阅了多少次了。如今听证会在即,纠错的曙光就在眼前,我却劝于建放下追责,看似背道而驰,实则是守住了纠错的核心。
于建案曾引起包括十多名人大代表及权威媒体关注,历经多年申诉才得以进入再审听证会,距离最终的纠错改判仍有漫长距离。但在听证会前的关键阶段,当事人家属也曾陷入“追责到底”的执念:要求追究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要求相关部门公开道歉并给予高额赔偿,甚至要求对当年参与办案的全体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这份执念看似合理,却直接导致纠错进程陷入僵局。部分办案人员因过度抵触追责,开始消极配合案件核查,原本清晰的证据链被反复搁置,可能会导致听证会上的关键争议点迟迟无法达成共识。纠错周期可能硬生生被拖延。我们应聚焦于“在听证会上还原案件核心事实、推动再审启动”这一核心诉求,对部分程序性追责做出适度让步后,核查工作才能迅速推进。才能在听证会上厘清了关键疑点,推动案件朝着最终再审环节稳步迈进。
追责不是目的,纠错才是核心。如果一味执着于追责的“调门”,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谁来负责”上,反而会让本就艰难的纠错之路雪上加霜。有些阻力,来自我们看不到的层级;有些对抗,会让原本触手可及的正义,变得遥不可及。
现在网络上出了一些所谓的“申诉+控告”的攻略,如果放到司法实务中根本没有什么用。反而会使纠错之路阻力重重。这些调门除了给当事人及家人打鸡血外,对纠错这一核没鸟用。
我劝当事人父亲放弃过度追责,正是基于这一现实。在关键事实、核心证据的认定上据理力争,绝不退让分毫——这是还原案件真相的底线,也是推动听证会后纠错落地的前提。但在追责的细节上,适当妥协,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阻力,让纠错的成果真正落地,而不是陷入无休止的拉扯。
认清现实边界:普通人的追责,从来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有人不解:不过是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何会成为阻碍?这背后,是我们对现实法治环境的清醒认知。
在长期关注冤假错案的过程中,我见过太多家属执着于“追责到底”,最终却遍体鳞伤的案例。他们以为,只要证据确凿,就能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但现实远比想象中复杂。
能靠上“追责”这条线的,绝非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有的涉案人员,即便早已退休,但其背后的人脉、影响力仍在;有的涉案人员,依然身处岗位,其话语权、资源调配能力,远非普通家庭所能抗衡。家属想要追责,不仅要面对漫长的调查周期,还要承受来自各方的无形压力——证人不敢作证、材料被拖延、诉求被搁置,最终不仅追责无果,还会让纠错的核心目标被搁置。
我曾梳理过一些的后续发展。高勤荣案作为揭露地方权力滥用的典型案件,当事人历经多年申诉才得以进入再审程序,案件纠错进程本已迎来转机。但后续结果不甚理想,个人认为:太刚了!
这不是说不该追责,而是要认清追责的边界与成本。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时间、精力、财力都是有限的。如果把所有资源都投入到追责的博弈中,最终可能既没有实现追责,也耽误了纠错的核心诉求——让蒙冤者沉冤得雪,让家属重获尊严,才是重中之重。
当事人的父亲已是花甲之年,二十年多来为了儿子的案子,跑断了腿、说干了嘴,身体早已不堪重负。我劝他放下过度追责,不是否定他的诉求,而是希望他能把有限的精力,放在更有价值的事情上:配合听证会上的关键核查、推动核心证据链完善,让最终的纠错成果,实实在在地落在自己家人身上。
放弃追责不是摇白旗,是伸给正义的“橄榄枝”
很多人会把“放弃追责”等同于“妥协投降”,等同于“被收买”,但我始终认为,这是一种清醒的务实选择。
所谓“放弃过度追责”,从来不是放弃所有追责,而是在不损害核心诉求的前提下,对一些非关键的追责环节做出让步。这不是向权力低头,而是为了让纠错的成果更快、更稳地落地。
我曾刊文提出,冤假错案纠错的后续追责,应当区别对待。对于不同时期产生的冤假错案,不能用当下的法治理念、技术标准去简单评判。有些案件,受限于当时的法治认知、侦查技术,出现偏差在所难免;而有些案件,则是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结果。
对于前者,我们可以适当放宽追责尺度,聚焦于纠错本身;对于后者,则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但无论哪种情况,都不能让追责成为阻碍正义落地的“绊脚石”。
我劝当事人父亲放弃过度追责,也是出于同样的考量。伸出“橄榄枝”,不是向阻力妥协,而是为了给纠错的进程“松绑”。有些时候,适当的让步,反而能让原本僵持的局面,迎来转机;有些妥协,恰恰是为了守住更重要的东西。
我劝人妥协,从未忘记自己的初心
写下这些话,并非为自己的“劝说”辩解,而是想告诉所有关注冤假错案的人:我从未动摇过初心,只是在漫长的法治征程中,学会了更务实的前行方式。
这两年,我为这个案子付出的心血,不比当事人家属少。从最初挖掘线索时的彻夜查阅资料,到走访证人时的小心翼翼,再到参加听证会前的紧张与期待,每一个环节,我都全力以赴。我写这个案子,不是为了流量,不是为了博眼球,而是因为我坚信,每一个蒙冤者都值得被看见,每一份冤屈都值得被昭雪。
我见过太多因为过度追责而陷入困境的家庭,也见过太多因为执着于追责,最终错失纠错机会的遗憾。于建案的教训、高勤荣案的遗憾,都让我清醒地认识到:在复杂的现实法治环境中,坚守底线与适度妥协,从来不是对立的,而是推动正义落地的双重保障。
当我看到当事人父亲为了案件,日渐憔悴、身心俱疲时,我不得不狠心劝说。我知道,我的劝说会引来质疑,会有人说我“变了”,但我更清楚,我做的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选择——在听证会上守住事实底线,推动纠错进程落地,才是对蒙冤者最大的负责。
纠错之路,从来不是一条笔直的坦途,而是充满了博弈、妥协与坚守。在关键事实面前,我们要寸步不让;在追责细节上,我们要学会适度妥协。放弃过度追责,不是摇白旗,而是为了让正义的曙光,真正照亮蒙冤者的前路。
我依然会坚守在关注冤假错案的一线,依然会为蒙冤者发声,依然会推动法治的进步。但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理解:在复杂的现实面前,适度的妥协,不是退缩,而是为了走得更远、更稳。
毕竟,我们的最终目标,从来不是“追责多少人”,而是“让多少冤屈被纠正,让多少正义被守护”。这才是我们所有坚守与博弈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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