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广东广垦太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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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资金募集活动。
二是,未按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市广垦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温州市广垦荣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合同约定向有关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三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未按合格投资者标准对在管产品共青城广垦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名投资者资产证明进行认定。
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以及《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强调,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广垦太证成立于2013年11月,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公司总部位于广州,管理基金规模近30亿元。
广垦太证采取一主多辅的投资策略,重点聚焦大农业、大消费领域,关注中医药农业与科技环保等领域,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推动农业、消费等传统产业升级及供给侧改革,致力于为农业企业做好下沉式投行服务。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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