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为扎实推进“冬季守护”专项行动,净化网络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德州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持续发力,对各类网络谣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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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
德城分局网安大队加快构建“数据共享、靶向研判、精准打击、依法治理”的全链条治理模式,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企业发展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循线打击。共侦办涉网刑事案件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有效压缩网络犯罪的生存空间。
同时,深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生态治理,紧盯群众关注的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等网络乱象,指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惩恶意谣言制造者,共开展“净化网络环境”交流座谈会16次,处置网络谣言17起,清理网络违法有害信息278条,辖区内互联网企业的谣言防控意识显著增强,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天衢新区
继前不久通报两起“摆拍演绎虚假视频”处罚案例后,近日天衢新区又依法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对造谣者作出行政处罚。
2月4日,网民吴某在其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 “德州某企业发生爆炸”的虚假信息,内容涵盖浓烟图片及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转发,导致周边群众产生恐慌情绪,经与辖区消防救援部门核实,该企业并未发生爆炸。吴某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吴某给予行政处罚。
>>宁津县
近日,网安大队成功查处三起网络造谣案件,依法对三名造谣者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一:宁津网民张某为博取关注,在短视频社交平台发布涉及 “养老金新政” 的虚假文字及视频内容。该虚假信息迅速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与讨论,误导了公众认知,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核实后,宁津县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宁津网民刘某无视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在短视频社交平台蓄意捏造虚假信息并广泛传播。该行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对网络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宁津县公安局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宁津网民冯某为谋取流量利益,将自行剪辑的视频添加编造的不实信息后,发布至网络平台。相关虚假信息一经传播便引发部分网民热议,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了恶劣的网络影响。宁津县公安局经调查取证,依法对冯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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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行需负法律责任。广大网民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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