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展示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与显著成效,现公布一批2025年度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
一、28个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查处“莆田来啦”连锁企业侵犯19个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期间,市场监管总局暗访发现甘肃省张掖市“莆田来啦”商铺中销售的多个品牌运动鞋涉嫌侵权假冒。经进一步暗访调查,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于2025年4月18日组织全国28个省(区、市)、227个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动,对“莆田来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来啦”公司)及其连锁加盟店全国性、大规模、体系化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了集中查处。本次行动共查处销售侵权商品的商铺232家,涉及耐克、新百伦、阿迪达斯、LV、MLB等19个品牌,违法经营额达654.4万元。
【处理结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没收侵权鞋9719双、服装311件(套),罚款253.9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将“莆田来啦”公司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侦查。
【典型意义】
本案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全国一盘棋”的协同优势,有效维护了多个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更对利用连锁加盟模式实施规模化、隐蔽性侵权的不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彰显了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致力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
二、江苏省邳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苏安盾建设有限公司等销售侵犯12个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网络器材系列案
【案件速览】
2024年8月,江苏省邳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邳州市公安局线索移送函,反映在侦办陈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行为时发现113家经营主体购买陈某销售的侵权商品,建议追究行政违法责任。2025年5月27日,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管辖,邳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省内9个地市的江苏安盾建设有限公司等23家涉案主体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明知陈某经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情况下,仍低价购进并用于销售或在承揽工程中使用,涉案的网线、配线架等网络器材违法经营额共计98万余元,假冒商标包括“康普”“百通”“清华同方”“大唐电信”等12种国内外知名品牌,案值超千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明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仍低价购买用于销售或工程建设,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2025年9月,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合计罚款84.60万元。涉及省外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当事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典型意义】
本系列案件依托公安机关查办上游犯罪移送的线索,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切入下游销售链,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双向互动、闭环治理,提升了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整体效能。本案通过省局指定管辖,突破跨区域执法难题,统一办案尺度,实现对省内多地违法主体的集中查处,为类似复杂案件的协调办理提供了可行路径。
三、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梅某侵犯“Max Mara”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案件速览】
2024年12月下旬,浙江省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微店平台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电商主体发布大量涉嫌侵犯知名商标专用权服装的打码图片,且商品销量十分可观。执法人员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确定其销售仓储窝点后,立即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带有“Max Mara”“Christian Dior”等标识的服装252件,带有“LV”“miumiu”等标识的箱包173个,印有“Max Mara”“Chanel”等标识的纸盒1000余个。通过对当事人梅某询问调查并提取相关经营数据,发现其还有多个上游供货商。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海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上游供货商开展联合执法,共查获带有“Max Mara”等标识的各类服装3684件,各类商标标签8箱、五金件5000余个,涉及违法经营主体7个,涉案金额超6000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相关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海宁公安机关受案后,依法开展侦查,共抓捕嫌疑人3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2人。
【典型意义】
网络销售侵权服装链条错综复杂,如果只查处链条中的一个销售环节,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远远不够。本案以当事人网店为突破口,深度挖掘上游供应链,并通过上游供应链发现其他销售端,一举将“制作白板服装—加装五金件—加贴商标—线上线下销售”的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实现了对侵权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四、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等人销售侵犯“马歇尔”“索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音响案
【案件速览】
2024年12月16日,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电商平台店铺购买的Emberton 2代“马歇尔”音响疑似假货。执法人员立即核查线索,通过电商平台调取交易快照、物流信息及经营者注册信息,锁定卖家为王某、许某夫妻二人。因案情重大,八公山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进行联合调查。经查,王某、许某自2023年1月起,以“虚伪的信徒”“爱音乐的紫苏”等名义注册7家线上店铺,分散销售假冒“马歇尔”“索尼”等品牌音响设备。经梳理交易记录10760条,涉案总金额达1400万余元,覆盖20余个省份。2025年2月,专案组查获假冒音响500余台、包装材料2000余套及作案设备数套。
【处理结果】
当事人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假冒产品,以“正品尾货”“海外代购”为噱头销售,违法经营额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其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025年3月10日,八公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典型意义】
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地区广,不法商家利用网络平台多店铺分散售假,隐蔽性强、涉案金额巨大,严重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本案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电子数据取证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精准固定证据,有效突破网络侵权案件隐蔽性高、取证难的堵点难点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
五、河南省孟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郭某某侵犯“始祖鸟”“迪桑特”“北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4年12月,河南省孟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有两个仓库存放假货服装。孟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展执法调查,现场查获标注“始祖鸟”“迪桑特”“北面”等商标的服装共70包,包装袋上印有“河南孟州南庄镇 郭某某(收)185****1390”等信息。经清点,带有“始祖鸟”标识的裤子2350件、上衣531件,“迪桑特”标识上衣740件,“北面”标识冲锋衣230件、羽绒服693件。
因当事人郭某某无法提供相关品牌的供货方资质证明、进货票据等合法来源材料,孟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涉案服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作进一步调查。后经相关商标权利人辨认,确认该批服装均为侵权商品,涉案货值金额达998.8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已抓捕犯罪嫌疑人2名,本案当事人已被提起公诉,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件。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取证,并联系商标权利人进行辨认,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执法衔接,立即开展源头追溯,及时阻止了假冒品牌服装流入市场。本案也给相关经营者敲响警钟,督促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六、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陈某会等人侵犯“Dyson”“PHILIPS”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递】
2025年3月和9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权利人提供的线索,组织深圳市、东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位于深圳、东莞的6个生产销售假冒“Dyson”“PHILIPS”注册商标的吸尘器、美发器、电吹风机等商品的窝点进行检查。两次行动共发现标有“Dyson”“PHILIPS”标识的电吹风机、美发器、吸尘器等侵权商品5400余件,标有“dyson”标识的电吹风机成品760余套、美发电热棒成品80余套,货值1920万元。经查,陈某会等人在未取得“Dyson”“PHILIPS”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加工带有“Dyson”“PHILIPS”标识的产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已刑拘3人。
【典型意义】
本案是广东省落实守护品牌政企协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深挖制售源头、追踪溯源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成功案例之一。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品牌企业沟通,调动其维权积极性,积极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辨认中的作用。本案就是通过权利人提供的精准线索,从源头彻底捣毁制假售假产业链条,成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违法当事人受到法律的严惩。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包某雨团伙侵犯“Lululemon”“”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5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突击执法行动,现场查获涉嫌假冒“Lululemon”“”等注册商标的服装共计5105件。经查,自2024年3月起,包某雨与易某、黄某等4人合谋,通过网络渠道订购侵权假冒服装,并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开设5个网络店铺,用于对外销售上述侵权产品。经相关商标权利人鉴定,现场查获的侵权服装货值金额达499.49万元。另查明,该团伙已通过网店累计销售侵权服装9000余件,违法经营总额共计1495.27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且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执法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当事人已被提起公诉。
【典型意义】
本案中,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前期深入摸排,做好预案准备,并协调公安机关在行动当天提前介入。执法人员根据执法调查所掌握的信息,重点对当事人电脑进行取证,第一时间锁定网络店铺等重要信息,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保障了案件顺利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八、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服饰经营部等侵犯“GUCCI”“LV”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案件速览】
2024年以来,据解放碑商圈商场主办方及部分品牌经营者反映,该商圈部分楼宇内存在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在整合权利人举报与渝中区公安分局共享线索的基础上,经深入研判,联合解放碑CBD管委会、渝中区公安分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渝中区解放碑商圈楼宇中渝中区某服饰经营部、吴某某等5家隐蔽经营场所实施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带有“GUCCI”“LV”“PRADA”“Burberry”“CHANEL”“HERMES”“DIOR”等国际知名品牌标识的服饰、箱包等商品682件,经权利人现场辨认均为侵权商品。执法人员随即依法扣押上述侵权商品。
【处理结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5家当事人在楼宇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系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共计没收侵权商品682件,罚没款56.43万元。
【典型意义】
该系列案件中,涉案商家采取了高度隐蔽的经营模式,通过“羊儿客”在商圈拉客引流,采取“关门经营、监控放哨”的新型违法经营模式,规避执法监管。渝中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公安前置控场、市场监管跟进调查、权利人技术支撑的快速联动模式,破解隐蔽空间执法难题,为查处隐蔽空间侵权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九、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贵州龙威供应链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5年3月,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举报,反映贵州龙威供应链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接到举报后,铜仁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联合德江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的成品仓查获假冒“
”等注册商标标志的运动鞋共计7821双。经初步核算,涉案金额达394余万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执法机关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典型意义】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同步介入、联合调查,体现了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与刑事司法保护的优势互补与无缝衔接。案件的严厉查处,展现了我国对国内外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的鲜明立场。通过对生产源头精准打击,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商品流入市场,净化了市场环境。
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陈某侵犯“现代”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速览】
2025年7月22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线索,对陈某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标有“现代”商标标识的刹车片、火花塞、空气滤芯以及标贴、外包装盒一批,共计134个种类、8550件。上述商品标识标注不完整、不清晰,厂名厂址、合格证明不规范、不齐全,当事人也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商标权利人辨认,该批配件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起购进假冒的现代、起亚汽车配件在乌鲁木齐市汽配城进行销售,货值金额达158万余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嫌疑人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典型意义】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监管主动发现线索,迅速行动,查获大量假冒品牌配件,有效阻止了安全隐患产品流入市场。同时,案件因涉案金额巨大,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体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对不法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警示广大经营者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维护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来源 | 市说新语
编辑 | 黄星蓉
审核 | 成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