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3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温情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坚守司法权威的同时,充分彰显司法为民的执行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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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某与汪某本是朋友,2014年汪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甘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迟迟未能归还。案件经法院依法判决后,汪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多方核查发现,汪某涉及多起未结执行案件,名下无银行存款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电话联系均无果。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2026年2月3日清晨,执行干警开展突击执行,前往汪某住所将其依法传唤至法院。经进一步沟通调查得知,汪某因生意失败负债累累,确实不具备一次性全额还款的能力。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执行和解方案:汪某家属先行筹集现金1000元履行,再以家乡特产“桐城小花”茶叶10斤抵偿部分债务,剩余借款约定分期履行。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这起积压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桐城法院
▌责编:木子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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