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倍轻松(688793.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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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提到,本次调查事项系对马学军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其本人仍在公司正常履职。
多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近两年,倍轻松麻烦不断,其中实控人马学军的资金占用问题一度引发风波。2025年8月1日,倍轻松突发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马学军以往年度存在通过员工借款、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资金拆借等方式形成资金占用。
公告显示,2021年10月至2022年期间,马学军通过公司员工向公司借款的形式合计占用资金408.23万元。2021年12月及2022年4月,倍轻松提前向供应商深圳市轻松联益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随后轻松联益将相关款项转至马学军的关联方或用于马学军指定用途,马学军以此方式合计占用资金800万元。
一年多的时间内,马学军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208.23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本金均已在当期期末归还完毕,相关利息也已在2025年7月全部清偿完成。
另外,综合年报等信息来看,整个2024年,马学军也通过多种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达到8593.29万元,年内累计偿还6605万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仍有2596.48万元。公司存在明显的内控风险。
而在被立案之前,马学军提前完成了减持动作。2025年11月20日,马学军以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了上市公司255.26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25.35元/股,马学军由此套现约6470.84万元。交易完成之后,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2.35%下降至49.38%,其直接持股比例由40.48%下降至37.51%。
更值得关注的是其长期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据公开记录,倍轻松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年报及2025年半年报披露后,均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或《问询函》,内容多次聚焦于收入真实性、成本分摊合理性、关联方资金往来披露完整性等。例如,2024年年报问询函曾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通过调节费用确认时点进行利润操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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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挤压利润空间
成立以来,倍轻松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2021年倍轻松在科创板上市。但近两年公司业绩表现并不如人意,2022年、2023年公司连续大额亏损,2024年靠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之后,2025年倍轻松再度陷入亏损。
东财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倍轻松分别实现营收11.90亿元、8.96亿元、12.75亿元、10.85亿元,增速分别为43.93%、-24.69%、42.30%、-14.88%;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92亿元、-1.24亿元、-0.51亿元、0.10亿元,增速分别为29.92%、-235.46%、58.97%、120.16%,业绩波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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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品牌效应的树立离不开代言人等营销活动,从早期的肖战到易烊千玺再到现在的孙颖莎,倍轻松只选择“顶流”,而“顶流”的背后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2025年前三季度,倍轻松支出销售费用金额约为3.1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52%。但这一降幅还是明显低于公司收入规模的降幅,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从历史数据看,2018年时倍轻松全年销售费用约为1.8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约为36.01%。2021年公司上市当年,销售费用飙升至4.85亿元,占收入比也达到40.75%。到2025年前三季度,倍轻松已经要拿出57.32%的收入投入销售活动中。
而2025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倍轻松2.16亿元的销售费用中,推广费约6373万元,占比约为30%,另外职工薪酬、促销费、专柜费用、广告宣传费占比相对较高。
根据1月27日的最新公告,倍轻松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8400万元-1.05亿元。
对于业绩下滑,倍轻松解释称,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变化对经营战略进行阶段性调整,受战略调整过渡期影响,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进而带动毛利额下降;同时,经营端销售费用投入产出效能未达预期,而固定支出和刚性成本短期内无法与营收规模实现同步压降,在多重因素叠加下,使得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
再被立案背后的多重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仅在一个多月前的2025年12月25日晚,倍轻松便已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马学军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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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学军不仅是倍轻松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在去年11月的减持公告中,公司明确指出其“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这种高度集中的治理结构,在缺乏有效制衡机制的情况下,极易导致决策透明度不足和信披独立性受损。
中信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中虽认可询价转让程序合规,但并未对马学军作为实控人与管理层多重身份可能带来的利益冲突发表评估。而此次证监会同步对“公司及马学军个人”立案,也暗示监管层可能正在调查其个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责任。
当实控人同时掌控董事会、管理层和信息披露流程,若内控失效,很容易出现选择性披露甚至隐瞒。证监会对个人立案,说明已锁定具体责任人,这比单纯处罚公司更具威慑力。
倍轻松此次被立案,不仅暴露其信息披露质量的长期隐患,更折射出科创板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面临的挑战。从屡收监管问询函,到实控人减持触及权益变动线,再到突发立案调查,一系列事件看似独立,实则在时间线上紧密衔接,引发市场对“减持—立案—诉讼”是否构成连锁反应的质疑。
在注册制背景下,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倍轻松的案例提醒市场:上市公司实控人及管理层在减持行为与信息披露之间,应保持更高程度的审慎与透明度。否则,不仅损害投资者信任,更可能引发监管重拳,最终动摇公司长期发展的根基。
(内容综合自公司公告、蓝鲸财经、经济观察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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