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广州日报报道:近日,30岁的蒋先生(化名)来到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立下遗嘱,对名下房产作出安排。他说,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也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纷争。
蒋先生告诉记者,他7岁时,父母离异,之后他跟随母亲在外婆家长大。“十多年前,我父亲再婚。因为一些原因,我与继母结下梁子。”蒋先生说,他因此一度很长时间没去看望父亲。“父亲在感情上是支持我的,但碍于家庭关系,并没有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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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梅姐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之后遗产归属会优先尊重遗嘱
男子如果比父亲先离世,他的遗产会归属给谁?父亲可以参与分配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父亲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儿子的遗产。
因此,蒋先生如果早于父亲离世,那么他的父亲作为直系亲属,在蒋先生离世之后就可以自动成为法定继承人。
虽然年轻时父亲就跟蒋先生情感淡了,关系也比较疏远,长期也不往来,但是继承权不会因为这些原因而丧失。
所以蒋先生早做打断,趁早断绝了继母的念头,之后不可能会有继承权,而是会优先尊重遗嘱,根据蒋先生立下的遗嘱来进行。
(零度时评综合广州日报、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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