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这结局,谁能想到?云南那个冲进火海救了三个乘客的白衣男人,被认定为交通过失一方,连“见义勇为”的资格都没捞着。
先别急,这里事情绕得有点意思。前几天,一条视频突然炸开:现场一辆白色新能源网约车冲沟自燃,还冒着滚滚黑烟。司机一开始就懵了,后排门死活打不开,砸窗也不行,这时候一个穿白衣服的哥们直接冲上来,跟司机合力拿石头猛砸车窗。黑烟扑头盖脸,明火都快顶出来了,他硬生生把三个被困的人拉出来,手也给烧伤了。12点零8秒到12点半不到,就真是在和死神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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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得惊心动魄,一个劲说要给白衣男子点赞,还喊他去申报见义勇为。这哥们其实就是云南昭通绥江本地的一个货车司机。据他说事发在去年三月的文山,出了这么大的状况他自己手都烧变形了,期间直播手指还裹着大块绷带,只可惜副驾那个人没救出来——谁看都觉得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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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问题来了。5号这天,有媒体联系了文山相关部门。记者一打听,人家工作人员说“不好意思,这位司机他不是‘英雄’。”理由也很冷:事故原因查得清楚,是这名货车司机违规倒车造成撞击引燃,交警判的也是他主要责任。所以哪怕后面救人再多命,也不符合法律标准,不算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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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确实讽刺,“救命哥”自己是事故元凶这一层关系直接把所有表彰路堵死了。一边是他拼命送三人脱险、手烤成焦糖;一边却因为违章导致悲剧,一切正能量瞬间拧巴。评论区更多的是叹气,感慨命运无常,谁敢保证下次换个人命运不会重新折腾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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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程序就是程序。对还是错,谁又说得准?自己肇事又拚命救人,法律只认入口供证据,群众只看冲进去哪个英雄……你说值不值得,谁有底气拍胸脯判个死理儿?
监管部门那边挺干脆,确认当初交警事故处理报告,各项细节都写得明明白白:主要责任方,就是那位货车司机。不管你后来干了啥,规矩摆着,也没人特批。一句话,“热血”有时候也抵不过“事故认定书”。
总之,这事儿挺让人难受:救人有功,但锅也得你背,白衣英雄这回注定只能做个站在灰色边界上的普通人。到底公不公平?暂时还是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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