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短信通知开庭能再审吗?
徐杰律师。
经常会有当事人说法院没有给他打电话,给他发了个短信,或者有一些当事人干脆就没有接收到法院通知的开庭信息的短信,能不能以此为由作为再审的理由或者是推翻案件的相应的程序性的是有。
最近徐律师看到这样一个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应的再审案件的裁定书,针对这个短信通知事项,现在整体的立法精神和以司法裁判精神就是法院以短信方式通知开庭。当事人收到这个信息不知道真伪,延误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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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作为再审申请的事由的。因为根据受送达人收到法院发送的开庭短信,只要你接收了,哪怕你无法判断其真实性,你也应该及时去向法院去进行相应的沟通。因为法院即使是未经穷尽其他送达方式,直接以短信的方式去通知开庭,目前来说根据最高院的暂审的司法裁定进审,也不能作为法院去违反法定程序申请再审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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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还是建议大家一旦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相应的短信等等,这些即使在不辨真伪,无法辨明真伪的情况下,也要及时的去和相应的公权力机关进行核实,千万不要延误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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