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
经查,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街道炭素社区范围内存在19处无主建筑物(构筑物)(详见附件)。经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认定,上述19处建筑物(构筑物)在建设时未办理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0条和《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49条等相关规定。因该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4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
请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到吉林市昌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张权属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拆除上述违建。公告期逾期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属或自行拆除的,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同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一、公告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2日。
二、拆除时间为本公告到期之后。
三、请上述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内物品的所有人、管理人须于2026年5月2日前搬离建筑物内物品。逾期不予搬离的,将在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将财物登记造册,统一运送他处存放。因逾期未搬离物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搬离保管费用由物品所有人、管理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昌邑区辽北路3-4号
联系电话:0432-62526608
吉林市昌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2月2日
哈达湾街道炭素社区山下小区
19处砖混结构无主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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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吉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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