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阳光城华冕理财以全额兑付为标准,主导其风险彻底出清的核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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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深圳范例、根本标准及我方群体的坚定立场,我们郑重向贵局提出以下诉求:
1.确立“全额兑付”为出清标准:请贵局在后续所有官方表述与工作中,明确将“实现本息全额兑付”作为“阳光城华冕理财”风险实现“出清”与“良性退出”的唯一标准,并以此衡量和督导一切所谓“兑付方案”。
2.立即牵头主导,穿透清查资产:鉴于目前企业自救失败且实控人出逃,请贵局立即牵头组建跨部门专班,对阳光城及关联方资产进行穿透式清查、评估与保全,特别追查其可能转移隐匿的资产,如“天河源筑”项目模式,旨在以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最高原则。
3.叫停单方方案,建立官方权威沟通机制:立即叫停误导性的单方面“方案”。由专班建立官方沟通渠道,向债权人直接、透明地通报资产清查与兑付方案制定的真实进展。
4.强化司法联动,追究逃废债责任:对林腾蛟涉嫌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推动司法程序,以法律手段追缴资产,捍卫“全额兑付”的底线。深圳的号角已经吹响,为全国同类风险处置指明了方向。福州作为阳光城集团总部所在地,对此涉众金融风险的处置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关系到本地区的金融稳定与社会诚信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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