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生病休完假,转头就被公司辞退的事,不少人都遇到过,其实只要记牢3个法律底线,根本不用吃亏。
谁还没个生病的时候?可在职场里,不少人休完病假回到公司,迎面而来的不是关心,而是一纸辞退通知。有人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默默收拾东西走人;有人气不过硬刚,却因为不懂法律规则输了官司;还有人稀里糊涂签了离职协议,到手的补偿连零头都不够。
其实医疗期满能不能辞退,法律早有明确说法,只是大多数劳动者没摸清门道,要么白白吃亏,要么走了冤枉路。今天就用最实在的话,把这件事拆透——从医疗期怎么算、公司辞退合不合法,到该拿多少补偿、维权要带什么证据,一步步讲清楚,让你遇到事儿时心里有底,不被公司“忽悠”。
首先得搞明白:你的医疗期到底能休多久?这可不是公司说了算,也不是“想休多久就休多久”,而是国家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定的硬规矩。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最长能达到24个月。
具体怎么分,给大家列个通俗易懂的标准: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现在的公司工作5年以内,医疗期是3个月;工作5年以上,医疗期是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是6个月,5-10年是9个月,10-15年是12个月,15-20年是18个月,20年以上就能享受到24个月的医疗期。
这里有两个容易踩的坑,大家一定要记牢:第一,医疗期是“累计计算”的,不是“连续计算”,而且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比如你有3个月医疗期,从2026年2月1日第一次病休,那么到7月31日这6个月里,只要累计休满3个月,就属于医疗期满,不是必须连续歇3个月。第二,要是得了癌症、精神病、瘫痪这类难以治愈的特殊疾病,就算按上面的标准休满了医疗期还没康复,经公司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还能适当延长医疗期,重症患者千万别不知道这个权利。
搞清楚医疗期的时长,接下来核心问题来了:公司辞退你,到底合不合法?这里要分两种情况看,医疗期内辞退和医疗期满后辞退,法律规定完全不一样,别混为一谈。
先说说医疗期内的情况:原则上,公司不能随便辞退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以“不能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这些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哪怕你的劳动合同刚好在医疗期内到期,也会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公司不能直接终止合同。
但有个例外:如果你在医疗期内犯了严重过错,公司就能合法辞退你,而且不用给赔偿。比如伪造病假条、拿着病假工资去其他公司兼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这些情况公司只要能拿出证据,辞退你就符合法律规定。
深圳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张某生病后提交了病假条,却被公司发现他在病假期间去另一家公司上班,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了他。张某起诉要求赔偿,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诉求。法官表示,享受医疗期的前提是“因病休息”,劳动者不能利用医疗期谋取额外利益,违反公司规定的话,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提醒大家,休病假时要遵守公司制度,履行好请假义务,别因小失大。
再看医疗期满后的情况:公司不是不能辞退,但必须满足两个“硬条件”,少一个都属于违法辞退。第一个条件是,你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第二个条件是,公司给你另行安排了合适的新工作,你仍然不能胜任。只有同时满足这两点,公司才能辞退你,而且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没给你安排新工作,直接以“医疗期满”为由辞退你;或者你医疗期满后能正常从事原工作,公司却非要辞退你;又或者公司安排的新工作和你的身体状况、技能完全不匹配(比如让腿脚不便的人去跑外勤),这些情况都属于违法辞退,你完全可以维权。
还有些特殊人群要注意:如果你是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哪怕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也不能按上面的理由辞退你;如果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公司也不能以医疗期满为由辞退你,这是法律赋予的特殊保护。
不管公司是合法辞退还是违法辞退,该给你的补偿一分都不能少,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能拿哪些钱,白白错过了应得的权益。今天就把补偿标准算清楚,让你一目了然。
先说说违法辞退的情况:你有两个选择,主动权在你手里。第一个选择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得让你回到原岗位或者同等条件的岗位,同时补发你医疗期内以及辞退后到恢复工作期间的工资,补缴这段时间的五险一金。第二个选择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核心是“2N赔偿金”+医疗补助费。
“2N”里的N是你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算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按0.5年算。月工资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是没扣社保、个税之前的金额。比如你在公司工作6年,平均月薪10000元,2N就是2×6×10000=120000元。
医疗补助费是容易被忽略的一笔钱,根据规定,普通疾病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比如癌症、心脏病、尿毒症等)不低于9个月工资,绝症不低于12个月工资。上面的例子里,要是你患的是普通疾病,医疗补助费就是6×10000=60000元,加上2N赔偿金,总共能拿180000元。另外,医疗期内公司给你发的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要是公司没发或者发少了,你也能要求补足差额。
如果是公司合法辞退你,你能拿到的是经济补偿(N)+医疗补助费,同样可以要求补足病假工资差额,别以为合法辞退就没补偿了,这些都是你应得的。
最后说说维权的关键步骤,证据是重中之重,没证据再有理也难胜诉。第一步,一定要收集好三类核心证据:一是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入职登记表等,只要能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就行;二是医疗期证明,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本、病假条、医疗费用发票等,证明你确实患病且符合医疗期条件;三是辞退证明,比如书面辞退通知书、公司发送的辞退邮件、微信/短信沟通记录、和HR的沟通录音等,证明公司辞退你的事实。
第二步,先和公司协商。带着收集好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找HR或公司管理层沟通,明确告诉他们辞退是否合法,以及你的诉求(比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多少补偿)。很多公司不想闹到劳动仲裁,会愿意和你协商解决,这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
第三步,要是协商不成,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或者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投诉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督促公司整改。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要在知道被辞退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过这个时间就可能失去胜诉权了。准备好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公司的工商信息,向公司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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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已经够让人难受了,要是再遇到不合法的辞退,更是雪上加霜。但大家要记住:医疗期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是公司的“恩赐”;公司辞退员工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心所欲;维权也不是“瞎折腾”,只要找对方法、拿齐证据,就能拿到应得的权益。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或者你身边的人遇到过医疗期满被辞退的情况吗?当时是怎么处理的?如果是你,会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要求赔偿?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和看法,也可以提出你的疑问,我们一起交流探讨。
参考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2.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部令第4号)
3.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印发)
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25年6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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