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获悉,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呼和浩特市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全区首部专门规范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的政府规章,《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呼和浩特市在法治评估领域迈出创新步伐,为“十五五”时期法治工作建设规划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办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构建“评估原则—范围标准—程序机制—成果应用”的全链条体系,推动法治评估从“纸面”到“实效”的转变。评估原则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客观全面、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公众参与、注重实效五大原则,确保评估工作与中央精神同频共振。评估范围聚焦民生关切,将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纳入重点评估范围,对实施满五年或需修改废止的规章启动专项评估。评估标准体系科学完备,首创“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六维标准。
《办法》的实施将推动政府立法从“文本构建”到“实践落地”的转变。2026年,呼和浩特市将依据评估报告启动《呼和浩特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废止程序,同步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办法》的实施是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重要举措,将推动政府规章从“制定”到“评估”再到“优化”的全周期管理,为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丨来源:青橙融媒(记者 武子暄)
丨编辑:张英
丨校读:商乐
丨审核:王伊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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