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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压降涉电摩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辖区群众出行安全。近期,肇庆怀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足辖区交通实际,将电摩专项整治与酒驾醉驾整治同步推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摩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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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交管大队紧扣全省电摩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精准研判辖区电摩出行规律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特点。针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道路等电摩通行密集且酒驾醉驾易发路段,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夜间突击”的执法模式,在夜间、白天等违法高发时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实现重点路段、关键时段全时段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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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管严查的同时,大队坚持“执法+教育”并重的原则,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整治全过程。通过现场劝导、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电摩安全骑行知识,倡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骑行、文明出行”的理念。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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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22时许,交管大队一中队在怀集县幸福三路开展电摩整治行动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神色慌张,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民警现场闻到驾驶员张某身上有明显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张某的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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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骑行,共同守护平安回家路。
来源:平安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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