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被媒体报道,第二天,1月27日太原市国资委就发了通报,这个响应速度还是挺快的。
据新黄河1月26日报道,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酒厂)董事长荣某锋,于去年12月21日殴打该酒厂一名经销商张先生,导致张先生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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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荣某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荣某锋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
据了解,太原酒厂是太原市国资委100%控股的国有企业,荣某锋是该酒厂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堂堂国企董事长,为何殴打经销商?
据张先生说,他的公司(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早在2022年就和太原酒厂建立了合作关系,负责经销该酒厂生产的各类酒产品。
几年下来,双方合作很顺利,交往也挺愉快。
然而去年6月份,太原酒厂董事长荣某锋突然口头通知他,说撤销了他公司的经销资格,不让他再销售太原酒厂生产的各类酒产品。
在此之前,他已向太原酒厂打过货款,既然不合作了,这货款他肯定得要回来,于是就要求太原酒厂退货款。
太原酒厂先退了他一部分货款,但还有80万元一直拖着不给退。
去年12月20日,他就亲自去太原酒厂要钱。
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被打)前一天上午,我去酒厂去跟他要钱,我说这笔钱你得给我,你再不给我,我就找上级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去。”
然而这次他还是没要到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去年12月21日),荣某锋主动给他打电话、发微信语音,说过去找他,要他到他的公司解决货款的问题。
他去了,结果就被荣某锋给打了。
他对记者说:“(荣某锋)打电话、发微信语音,要求我到公司处理此事,我到场后,他(荣某锋)带头与其他人将我打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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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他伤得不重,到医院检查后就是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没伤筋也没动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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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荣某锋打人是事实。
经当地警方调查证实,去年12月21日,荣某锋先是于当天下午3点左右给张先生发带有威胁性质的微信语音,接着下午4点左右他和张先生在小店区一个停车场见面,过程中荣某锋用拳头打了张先生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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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当地警方已对荣某锋作出行政处罚,拘留3天,罚款300元。
经媒体报道后,1月27日,太原市国资委发布通报。
通报中说,经初步核查,荣某锋确因企业货款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期间存在殴打他人行为,目前荣某锋已被停职,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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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企董事长,荣某锋的行为简直是目无法纪、知法犯法。
行政拘留3天,罚款300元,惩戒力度显然还不够,期待太原市国资委后续公布对荣某锋的惩处结果。
信息来源
新黄河——太原一国企董事长上门殴打他人被行拘3天:本人拒绝回应,官方称已知情
新黄河——太原通报“国企董事长上门殴打他人”:停职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立即责成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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