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一场洪水,让不少人失去家园,也开启了漫长的安置迁徙之路。曾某华一家便是其中之一,他们原以为1999年签订的协议能换来安稳居所,却未料这份文件成了压在一家人心中近三十年的沉重石头。
一、洪水侵袭下的迁徙与协议
1998年夏季,洪水席卷武汉市洪山区天某洲,曾某华家房屋被淹后无法居住。为避灾害,一家人被迫搬离,从此寄人篱下。次年,当地启动天某洲整体移民搬迁,1999年3月18日,曾某芳代表家庭签订《天某乡移民拆旧房、购新房协议书》,这份协议是他们获得安置资格的重要凭证。作为土生土长的天某洲人,曾家持有本地户口、土地证与房产证,完全符合安置基础条件。签订协议后,曾某华一家满心期待新房消息,盼着结束漂泊、拥有安身之所。
二、被遗忘的通知与维权僵局
协议签订后,曾某华一家等待新村建设消息,这份等待最终沦为漫长的落空。从新房选址、购房到分配,他们始终未收到相关部门通知。2003年,移民新村建成六层两室一厅安置房,分配时曾家仍被排除在外。直到曾某华主动回乡找到负责拆迁安置的陶某,才得知自家被认定为“无购房资格、无购房指标”。
对此,曾某华当即质疑: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天某洲人,证件齐全,为何被剥夺购房资格?陶某称曾家“人户分离、没在洲上种地、无人居住”。曾某华反驳,部分外地来天某洲、无任何证件的人反而能顺利购房,这样的区别对待与安置政策初衷不符。
争执中,曾某华的父亲情绪激动,想起此前有人拿12000元上门“买断”安置指标,被他当场拒绝,明确表态“不要钱,要房子”,对方留下“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后离开。尽管曾家据理力争,陶某却始终敷衍,双方争执无果,父亲气得说“不争不吵了,我的房子在这里,总不能强拆”,随后带火气离开,维权陷入僵局。此后多年,曾家未再收到安置进展通知,1999年的协议就此搁置,无人提及。
三、二次拆迁下的无房困境
随着时间推移,天某洲移民新村迎来二次拆迁,原有安置房将拆除重建,按相关政策,村民可凭名下房产获得相应补偿。但曾某华一家自始至终未分到安置房,在新村无自有房产,自然无法获得任何补偿,这场拆迁与他们无关。更无奈的是,后续一批免费安置房分配时,曾某华一家满心期待,结果仍石沉大海,未收到任何通知。这些年,曾某华一家多次回乡找乡相关负责人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应始终是“调查中”“等着吧”,一再回应拖沓,无实质进展。无奈之下,他们拨打市长热线求助,最终未获有效答复。
近三十年来,曾家始终为自身合法安置权益奔走,却未能打破困境。他们持有完整证件及正规协议,符合全部条件,却因“人户分离”被剥夺购房资格;外地无资质人员可顺利购房,自身反而被排除,这与安置政策公平性原则相悖。他们始终想知道,自家安置指标究竟去了哪里。他们不禁发问:“我的东西哪去了?”一次次安置机会擦肩而过,如今曾某华的父亲已年近八十,仍寄人篱下,无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这份迟来的安居梦,是老人心中最大的牵挂。
四、迟来的追问:安居何时落地
近三十年等待与维权,曾某华一家始终未等来安置房。那份尘封的协议,既记录着他们的安置资格,也见证着至今未兑现的权益。移民新村二次拆迁的当下,他们的无房困境更突出,基层部门的推托滞后,让合理诉求迟迟无法落地。他们不知还要等多久,才能等到明确答复,让老人晚年住进自己的房子,让这个漂泊近三十年的家庭拥有安稳归宿。
对普通民众而言,一纸协议本应是权益保障,却在现实中成为难以触碰的凭证。曾某华一家的遭遇,不仅是个体家庭的无奈,更值得关注政策执行中被遗忘的声音。当老人的安居诉求被一再搁置,合法权益在推诿中消磨,他们也盼着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我们更需思考,如何让每一份安置协议真正落地,让每个受灾民众都能拥有安稳的家。
![]()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