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有一种饿,饿到人宁可去啃树皮,嚼泥土,但就是不敢碰河里活蹦乱跳的鱼。
“赤地千里,易子而食”,这八个字在史书里冷冰冰地躺着,说的就是地里一个粮食疙瘩都刨不出来,饿到没办法了,当爹妈的交换孩子来吃的惨事。
这种时候,人的脑子里就剩一个字:吃。
可怪就怪在这儿,史书翻遍了,只见灾民啃树皮、吃草根,甚至吞观音土,就是很少提他们下河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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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河就在跟前,鱼虾就在水里游,为啥宁可活活饿死,也跟那条河划清了界限?
那条河,在太平年月是养人的,到了灾年,就成了吃人的。
这背后,是三把看不见的锁,一把是老天爷亲自上的,一把是管着水里的神仙上的,最后一把,是坐在龙椅上的皇帝给锁死的。
第一把锁:老天爷的脾气,让你没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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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天吃饭的庄稼人,最怕的就是老天爷翻脸。
这脸一翻,要么是旱,要么是涝,反正不让你好过。
先说旱灾。
史书里头,一个“大旱”跟着一个“大旱”,蝗虫铺天盖地,地裂得能塞进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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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就地里旱?
河也一样。
太阳毒得像要把地烤化了,河水一天比一天浅,大片大片的河床都露出来了,上面全是干裂的泥壳子。
水都快没了,鱼往哪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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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都挤在河中心剩下那点浑浊的水洼里,缺氧,翻着白肚皮,最后跟烂泥混在一块儿,发出一阵阵恶臭。
这种时候,灾民跑到河边,看到的不是救命的粮食,是一河的死鱼。
那水,你敢喝吗?
喝一口都可能闹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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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鱼,你敢吃吗?
都臭了,吃了不得立马躺倒。
所以说,大旱一来,河自己先“饿”死了,它根本就不是粮仓,是个巨大的停尸场。
再说涝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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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完了,老天爷可能又换个玩法,下起瓢泼大雨。
连着十天半个月不见停,河水猛涨,冲垮河堤,浊黄色的浪头卷着泥沙、烂木头、牲口的尸首,轰隆隆地往下冲。
这时候的河,哪是河?
那就是一头疯了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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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饿得头昏眼花、走路都打晃的灾民,有那个胆子和力气靠近河边吗?
别说下水捞鱼了,一阵风浪拍过来,人就没了。
唯一的念头就是往高处跑,离这吃人的玩意儿远点。
再说,脑子稍微灵光点的人都懂,“大水之后有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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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退了,留下来的水坑里泡着各种脏东西,那水就是毒药。
水里的鱼虾吃了这些,肚子里是啥玩意儿谁也说不清。
灾民就算侥幸捞到一条,吃下去可能躲过了饿死,却躲不过一场更折磨人的瘟病。
最后,也是最实在的一点:家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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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现在有鱼竿、渔网,高科技的还有探鱼器。
古代灾民有啥?
两手空空。
运气好点的,能找根削尖的木棍,想在浑浊湍急的水里叉到鱼,那跟买彩票中头奖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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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个破筐去捞?
水流一冲,人和筐都不知道去哪儿了。
费半天劲,冒着生命危险,结果颗粒无收,这笔账谁都会算。
所以,老天爷这第一把锁,就把绝大部分人死死地锁在了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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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把锁:水下的规矩,看不见的眼睛在盯着
就算运气好,碰上个风调雨un好的年景,河里水量不大不小,鱼也肥。
灾民们就敢下水了吗?
不敢,心里头有道坎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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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人的世界里,山有山神,地有土地爷,这水底下,住着的是更惹不起的大人物。
大江大河里是龙王爷,小溪小河里也有河伯、水君。
这些水神,管着刮风下雨,掌控着一方水土的命脉。
从皇帝到老百姓,谁不毕恭毕敬地按时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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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封禅书》里记得清清楚楚,天子都要专门搞大仪式祭祀河神。
在这种想法下,水里的鱼虾就不是普通的肉了。
它们是“龙王的兵,河伯的将”,是水神家里养的“鸡鸭牛羊”。
你跑去捞鱼,在神仙眼里,跟小偷跑到人家里偷东西没啥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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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大不敬。
灾民们心里头有杆秤:现在挨饿,是天灾,是命。
可要是为了填饱肚子,去偷龙王爷的东西,把神仙惹毛了,人家一发怒,直接来一场大洪水,把整个村子都淹了,那可不是一家一户的事,是断子绝孙的大祸。
这种对未知的、更强大力量的恐惧,是刻在骨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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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宁可在人世间的苦难里挣扎,靠吃土咽糠熬日子,也不敢去挑战神仙的规矩。
他们怕的不是饿死,而是死了以后还要因为“渎神”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在他们的观念里,有些东西,就是比自己的命还重。
于是,那条明明流淌着食物的河,在他们眼里,就成了一座神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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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可以跪在河边磕头,求龙王爷开恩下雨,但绝对不敢把手伸进“神庙”里去拿东西。
这道用信仰和恐惧砌起来的墙,比任何堤坝都结实。
第三把锁:皇帝的餐桌,碰不得的特权
要是说神仙的规矩还隔着一层,那皇帝的规矩就是明晃晃的刀子,直接架在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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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食物就是权力。
尤其是“鱼”,这玩意儿不用辛辛苦苦种地,从水里捞上来就是一道美味,自然就成了达官贵人们彰显身份的好东西。
孟子那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反过来不就说明了,在那个时候,鱼是能跟熊掌摆在一块儿说的顶级食材。
为了保住这份特权,有些朝代干脆把法律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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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河、那个湖,直接划成“御用”,是皇家园林的一部分,叫“禁苑”。
老百姓别说捞鱼,靠近都不行。
要是被抓到私自捕捞,轻的打几十板子,屁股开花;重的直接发配到边疆修长城,甚至当场砍头。
为了一条鱼,把命搭进去,把家毁了,这账更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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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年代的法律就这么严,到了灾年,就算官府管得松了,可那种“这玩意儿是贵人吃的,咱碰不得”的念头,已经像烙印一样刻在几代人的脑子里了。
最绝的,还得是唐朝。
李世民他们家姓“李”,鲤鱼的“鲤”跟皇帝的姓一个音。
为了避皇帝的讳,朝廷居然正儿八经地下了道命令,不准吃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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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里写着,抓到了卖鲤鱼的,直接打六十大板。
老百姓要是不小心捕到了鲤鱼,得赶紧放回水里,要是被人瞧见举报了,那就等着倒霉。
这就荒唐到家了。
就因为一个字读音一样,一种最常见、最好吃的淡水鱼,就成了老百姓的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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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活生生地告诉你,皇帝的权力能管到多宽,能管到你家的锅里,管到你的嘴里。
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逻辑下,河里的鱼,名义上是水神的,实际上是皇帝的。
灾民们饿得眼冒金星,看着水里成群的鲤鱼游来游去,他们看到的不是蛋白质,而是冰冷的律法条文和衙役手里的板子。
这么一来,路就全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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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爷不给机会,神仙不让动手,皇帝不准碰。
三把大锁一上,那条河就成了一道只能看不能碰的风景。
灾民们只能掉过头,去跟大地死磕。
他们挖野菜,捋树叶,这些吃光了,就开始剥树皮,刨草根。
那玩意儿全是粗纤维,根本消化不了,吃下去刮得肠子生疼,只是为了肚子里有点东西,骗骗自己不饿。
等到树皮草根都没了,最后的选择,就是抓起一把白色的黏土,也就是所谓的“观音土”,往嘴里塞。
这土吃下去,喝点水就在胃里胀开,能暂时顶饿。
但它进得去,出不来,最后把肠子堵得死死的,人就在肚子胀裂的剧痛中,活活憋死。
这是一种缓慢又绝望的自我了断。
唐太宗贞观九年,朝廷明令,“卖鲤鱼者,杖六十”。
法令之下,河水依旧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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