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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谢烟客
一份免责协议摆在眼前,条款密密麻麻,75岁的张奶奶戴着老花镜试图看清这已经是她为参加一个江南五日游,被要求签署的第三份文件了。
近年来,很多高龄旅游者发现,终于退休了,但是心心念念的诗和远方却被旅行社拒之门外,哪怕自己身体还很硬朗。
老年旅游市场的年龄分层限制,已经成为老年游客出行的首要障碍。多数产品在宣传时不明确提示年龄限制,而是在报名时口头告知,或等到签订合同时才以格式条款呈现。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一份关于高龄游客的调查显示,因年龄问题被拒或受限的受访者中,75岁以上占比最高,达43.3%,70岁以上占30.1%。
除年龄门槛外,48.79%的老年游客被要求签署额外免责协议,37.77%需强制家属陪同,22.86%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老年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还面临着适老化服务不足的普遍问题。江苏消保委的调查中,超过半数(52.13%)的老年游客反映医疗支持不足,26.55%遭遇景区无障碍设施缺失。
部分旅行社与保险公司还存在 “同费不同保”现象,导致老年游客在同等付费情况下难以获得同等安全保障。还有部分机构向70岁以上老人收取与普通游客相同的保费,但保额仅为后者一半。
数字化服务也让不少老年游客感到困惑。很多老年游客遭遇“人脸识别失败率高”,反映“智能设备操作困难”。一些旅游网站的“长辈模式”点击后网页布局错乱,字体大小不一致,形同虚设。
旅行社“不愿接高龄团”的背后,有着现实的风险考量。核心原因是“没有明确的尽责免责保障机制”。
即使签订了免责协议,旅行社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仍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并不能完全免责。
这种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交织,让许多旅行社选择了最简单的方式——对高龄游客直接设限或拒绝接待。
从法律角度看,旅行社简单设置年龄上限,可能构成年龄歧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
我们国家没有哪一条法律对旅游者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国家旅游局2016年发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 中提到“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宜由成年家属陪同”,但这只是推荐性规范,而非强制条款,不能作为旅行社拒接的合法理由。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人口已经超过3亿人,面对银发旅游的困境,需要我们在安全、责任和老年人旅游权利之间寻求平衡。
首先应推行健康评估准入制,代替“一刀切”的年龄限制。出台老年旅游服务强制标准,明确健康审核、应急流程、医护配置要求。
同时在交通出行、景区游览、数字化服务等领域推动全链条适老化改造,改造旅游列车与车站,提升舒适度与无障碍水平。推动景区设施升级,设置绿色通道。
最后还需要建立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设立老年旅游投诉绿色通道,简化取证与调解,探索先行赔付和保险兜底的协同机制。
总而言之,关键在于改变当前以“风险规避”为导向的消极做法,转而构建一个以老年人实际需求和体验为中心的积极服务体系。
当社会逐渐走向老龄化的今天,让健康的老人也能“行万里路”,不该成为无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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