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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切实加强精品案例培育,提升队伍专业素能。近日,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最高检第六十批指导性案例。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森主持,检委会委员、各业务部门青年干警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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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刑事执行检察干警通过PPT课件,对最高检第六十批指导性案例的基本案情、要旨、指导意义及贯彻思路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解读。
各检委会委员围绕案例的借鉴价值、办案思路及实践应用展开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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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该批案例直指刑罚执行中“缓刑考验期扣除”“减刑起始时间认定”“再审后减刑监督”等实务难点,以精准监督破解法律适用分歧,将罪责刑相适应、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穿于“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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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
一要深学善用,强化案例指导实践。将指导性案例作为办案参考依据与说理支撑,在类案办理、法律适用、证据审查中主动参照,切实发挥其对检察工作的规范、指引与示范作用,实现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
二要精耕细作,强化典型案例培育。树立典型案例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掘具有代表性、创新性的案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效果呈现等多维度精心打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例。
三要拓展思维,强化案例引领作用。以指导性案例蕴含的监督理念与方法为引领,举一反三,从监管活动、刑罚变更、权益保障等多角度主动挖掘监督线索,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四要常学常新,健全长效学习机制。坚持并完善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将新颁司法解释、重要规范性文件等纳入学习计划,鼓励青年干警参与领学,搭建成长平台,着力培养业务全面的“全科型”检察官。
供稿|张荣明
核稿|李雪梅
审批|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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