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龙岩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龙新城执罚决﹝2025﹞一大队001号显示,龙岩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未经建设项目开工前的规划验线进行建设,违法事实为建筑主体已建至三层并封顶,现已装修,占地面积544.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3.35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98001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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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龙岩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镜龙,隶属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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