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儿子,在我的文字里,他俩的雅号分别是:大长老、二爷。哥俩相差11岁,但生月接近只相差1个月。大长老过生日时,我们实在没工夫做几个像样的菜,征求他的意见后,去吃火锅,当然,去的是海底捞。
海底捞以“极致服务”闻名,尤其是生日餐送出的歌舞、玩具与零食,成为吸引家庭的利器。二爷陪着哥哥过生日,首次体验这种阵仗,被深深吸引,并明确表示,他过生日也来海底捞——他不在乎食材,只向往那份热闹和那份能满足他好奇的情绪价值。从二爷的反映上,我看到情绪价值的双刃剑:
它能瞬间俘获人心,却也容易让人忽视本质。
然而,火锅店的终极价值在于“吃”好,而非“看”好——任何一个成熟、理性的消费者,都不会为了听2分钟并不专业的歌而去吃一顿并不喜欢的火锅。海底捞的老对手巴奴火锅反其道而行,高举“产品主义”大旗,直言“服务不是特色,毛肚和菌汤才是”,直指行业内核:新鲜食材与地道风味,才是顾客重复光顾的基石。当然,海底捞能屹立一线,靠的绝不仅是服务,更是品质的稳定。毕竟,表演再精彩,也填不饱肚子,若核心价值缺失,再花哨的服务不过是空中楼阁。
题目写的是律所,实质上聊的是律师、法律服务行业,为了和“火锅店”对仗,用了“律所”这个词。
反观法律服务行业,在经济下行中,僧多粥少导致竞争白热化。大批新人涌入,律师数量飙升至85万,而客户购买力萎缩,迫使许多律师“宽衣解带”跳入自媒体这个大泥坑,在上面干一些与法律专业无关的卖情怀、卖惨甚至耍拳脚——这些表演,看似提供情绪价值,实则背离了律师职业的核心使命。
律师的职业价值在于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价值,而非哗众取宠提供情绪价值。记得赵本山主演的电视剧《马大帅》里,有个“替人哭丧”的业务:主家死了人,为了表达自己的孝心又不想费劲,便请了马大帅替主家哭丧——那是真把一个陌生死者当作自家亲爹来哭啊。哭的声音越大、哭词儿花样越多,在主家看来就是越能与之共情,自然给的“哭钱”越多。但是,在法律服务行业,律师不是“哭丧师”,客户寻求的是“医治”而非“替哭”,客户需要的是“我有辙”而不是“你好惨”:如果律师只会共情却无力办案,就如同庸医只会安慰却开不出药方。律师的口碑,靠的是专业致胜,而非表演求生——极端营销或许能骗来一案,但长期来看,无异于饮鸩止渴:害了当事人,毁了行业,也葬送了自己。法律服务关乎客户身家性命,专业不够,情绪价值再满也是徒劳;律师若成“哭丧师”,职业生涯便已敲响丧钟。
火锅店与律所虽领域迥异,但逻辑相通:前者提供餐食,后者提供解决方案。但是,火锅店若食材劣质,客户顶多拉个肚子;而律师若提供不了专业价值,可能导致当事人钱财尽失、自由受限甚至生命危险——此为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百年老店的秘诀,在于持之以恒地交付核心价值。市场竞争固然残酷,但品牌的长青根植于声誉的积累:拿案子靠真本事,而非假把式;不实宣传是毒酒,终将反噬误终身。
总而言之,一句话:律师的尊严在专业里,火锅店的生命在食材中——浮躁与下沉的时代,坚守本质者方能穿越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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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志军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专业领域: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电话(微信):139112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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