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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寻美南部(原南部传媒)推送
近日,有网友通过网络平台留言 咨询: 南部天然气公司每月向用户收垃圾处理费是否合规!具体内容如下:
尊敬的南部县人民政府领导:
你们好!我想向你们咨询一个问题。最近有朋友向我说,南部县天然气公司每月向用户收取了5元的垃圾处理费,即使当月没有用气也收取了5元的垃圾处理费,请问该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盼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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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南部县综合执法局
关于“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的相关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你好,生活垃圾处置费是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规〔2018〕943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41号)等文件要求收取,具体价格通过县发改委按照南部县本地实际情况并参考了其他区县垃圾处置费进行制定。综上,垃圾处置费的收取是合法合规的。同时,考虑到部分特殊情况,若符合以下条件,可减免垃圾处置费:
(一)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凭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征收或代征收单位核实后,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连续二个月及以上水、电、气表走数均为零的用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征收或代征收单位核实后,免收走数为零期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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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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