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用益研究)
2025年信托业“1+N”制度体系逐步完成顶层布局,以核心政策文件明确行业转型总方向,同时信托业协会、信托公司合作完善新监管形势之下各项业务的配套制度。“1+N”体系中,“1”为行业转型总纲领,即《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N”是围绕业务三分类(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的主体规范、业务细则、配套机制等系列政策。
一、2025年信托行业政策回顾
(一)行业顶层设计——转型纲领性文件落地
2025年年初,《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设定信托业2029年和2035年两阶段发展目标。意见明确要求坚守受托人定位,发展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从严设定准入标准,加强股东穿透审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关联交易管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双罚"制度;规范设立销售、存续管理、信息披露和清算流程,坚决打破刚性兑付;建立风险预警与早期干预机制,明确高风险机构处置路径,重点防控通道、资金池、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等风险领域;推动信托法修订,完善财产登记制度,加强央地协同和跨部门协作。
《意见》是中国信托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文件,标志着行业进入了"强监管、防风险、促转型"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信托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定位争议,也是监管层首次系统提出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完整路径和时间表,为行业提供清晰的转型路线图。
(二)行业基础制度修订 搭建规范运营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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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管理办法》18年来首次全面大修,以“受托人”定位为核心,构建“强监管、防风险、促转型”的制度底座,对行业格局与监管体系影响深远。《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是信托公司设立、经营、监管、退出的“基本法”,是填补与新政策的衔接空白,形成“一法三规多细则”完整框架的重要基础。新办法锚定受托人定位,重构业务结构为三分类,取消通道、资金池等非本源业务,强化公司治理与股东责任,压实受托人主动管理义务。完善资本与风险约束,优化净资本、风险资本计量规则,将服务信托复杂度纳入资本考核,配套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细化监管与问责,明确关联交易、刚性兑付的禁止性条款,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回机制,适配行业转型与风险防控需求。
《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信托“三分类”下资产管理信托的核心业务细则,为资管信托“私募定位、主动管理、净值化运作”提供全流程制度依据。作为《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配套细则,填补资管信托业务的监管空白,征求意见稿的核心是锚定私募资管本质、压实主动管理、全面净值化与穿透监管,推动信托业从“类信贷”向“真资管”转型。
(三)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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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北京率先启动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2025年上海、广州、厦门、天津、江苏等多地扩围,形成“中信登+不动产登记机构”双重登记闭环,为资产服务信托夯实确权基础。
北京:全国首创登记路径,流程为“预登记→签文件→财产登记”,附记栏标注信托产品名称,实现行业“零突破”,为全国提供范本。
上海:拓展慈善信托场景,支持双受托人模式。细化税务处理方案,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强调信息共享与司法保障。
广州:突破地域限制,允许全国信托机构参与试点。引入预告登记,覆盖预售房、未办证二手房,支持遗嘱信托单方申请登记。
厦门:新增存续期追加不动产登记、双委托人家庭信托等创新场景。登记簿记载委托人与受益人,登记事由扩展至7类,适配更多业务模式。
天津:聚焦存量资产盘活,新增“委托受托人购买不动产”设立方式。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支持企业资产活化与存量物业信托化。
江苏(南京、苏州):南京+苏州双城试点,强调“权属清晰、可估值可转让”,简化跨部门协同流程,适配长三角财富管理需求。
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主要解决的是不动产信托财产确权与公示难题,为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存量盘活等资产服务信托提供制度基础,推动信托向财富管理与资产服务转型,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自律细则明确具体业务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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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行业自律规范正在加速出台。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信托业协会为主导的自律规范已经出台有《绿色信托指引》、《信托文化建设指引》、《信托行业ESG披露指南》等3部,而正在讨论编制/征求意见的自律规范有《保险金信托业务指引》、《家族信托业务指引》、《资产管理信托产品估值指引》等多部核心自律规范。协会主导的自律规范与“新三分类”“资管新规”等政策无缝对接,形成“顶层政策+监管细则+自律指引”的三级制度体系。
自律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引导创新在合规框架内开展,内容以承接政策要求,细化操作标准为主,如ESG披露指标、绿色项目认定、家族信托业务指引等,旨在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可操作性,属于“软指引”。
二、政策密集落地的主要原因
当前信托行业正处于传统业务收缩与本源业务崛起的转型攻坚期。行业资产规模已走出此前调整期,实现稳步增长。截至2025年6月末,全行业信托资产余额达32.43万亿元,同比增长20.11%。“三分类”政策导向下业务结构优化成效显著,传统融资类信托和通道信托占比持续压缩,资产管理信托与资产服务信托已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但行业仍面临多重转型阵痛,风险处置压力仍存,部分机构存量非标业务风险暴露,合规与整改成本持续攀升;资产服务信托配套制度不完善,部分中小机构专业能力不足,制约业务规模化发展。
2025年系列政策的密集出台,既是响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行业发展痛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是纠正行业定位偏差,推动回归信托本源。政策通过明确“三分类”业务框架,强制压缩非标融资与通道业务,引导行业向资产管理与资产服务的本源转型。
二是填补监管空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原“一法两规”部分条款已难以适配行业发展与监管需要,与资管新规、三分类通知等新政策衔接不足。同时,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等本源业务缺乏明确操作细则,导致展业标准模糊、监管套利频发。政策通过构建“1+N”体系,补全监管短板,实现风险全流程管控。
三是适配行业转型需求,构建长效发展机制。信托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通过政策赋能,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对接科技创新、绿色发展、财富传承等国家战略与民生需求,实现与银行、证券、保险的错位发展。
三、对信托业的影响
从行业格局看,政策通过业务边界界定、资本约束、准入资质等机制,推动行业格局实现根本性重塑。
一是业务结构全面升级。传统非标及通道模式基本退出历史舞台,资产管理信托向标品业务转型;资产服务信托迎来规模化发展机遇,尤其是不动产、股权信托登记试点在多地落地,为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等细分赛道扫清制度障碍,未来有望成为行业核心增长极。
二是行业“减量提质”趋势明显。新的制度体系对信托机构资本实力、投研能力、风控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头部机构凭借资金、人才、渠道优势,在标品资管、家族信托等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中小机构面临资本门槛提升、专业团队缺失、科技投入不足、资质准入等多重压力,但能通过区域深耕和轻资本转型等形式进行差异化突围。
三是行业竞争逻辑发生转变。行业竞争从传统的规模扩张、通道业务比拼,转向专业能力与服务质量的较量。标品投研能力、财富管理服务能力、特殊资产处置能力等诸多专业能力成为机构未来业务拓展的核心竞争力。
从监管看,政策不仅重塑了行业发展逻辑,也推动监管部门实现监管模式与监管能力的系统性提升。合规与风险管控成为信托业发展的“生命线”。
一是新监管体系逐步成型。目前行业逐渐形成“顶层纲领+主体规范+业务细则+配套机制”的“1+N”监管体系,解决了此前规则零散、衔接不足的问题,实现对信托公司“准入-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的覆盖。
二是监管方式更加精准高效。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监管,通过搭建监管数据平台,实现三类业务数据交叉验证和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度。同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监管评级与业务准入挂钩,实现差异化监管资源配置。
三是监管协同机制不断完善。一方面,监管层持续加强与民政、税务、司法等跨部门协作,通过试点推广尝试解决信托财产登记、税务衔接、司法保障等难题;另一方面,政策明确地方监管部门在风险处置、区域业务监管中的职责,同时推动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参与风险处置,信托业协会规范行业自律与服务,构建多元化风险防控网络,共同维护信托行业的稳定与创新发展。
作者:喻智
来源: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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