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穿兰世立的“致癌标签”谎言!金龙鱼加州标识真相与恶意炒作的本质
湖北前首富兰世立近期又搬出所谓“主流媒体报道”,拿美国加州金龙鱼油的“致癌标签”大做文章,试图将合规标识歪曲为“产品致癌铁证”,再次上演抹黑企业的老把戏。事实早已被权威信息彻底澄清,兰世立的此番操作,是对法规的刻意曲解、对公众的蓄意误导,更是对商业伦理与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
一、“致癌标签”的核心真相:合规告知≠产品致癌
1. 标签源于加州65号法案,是知情权提示非安全禁令
所谓“致癌标签”,是金龙鱼遵循美国加州65号提案(Prop 65)的合规标注,并非官方认定“致癌”或企业承认产品有害 。该法案要求产品含清单中近900种化学物质且暴露量未低于“安全港水平”时需标注,本质是知情权告知与免责声明,不代表产品有实质健康危害。加州超市里的咖啡、薯片、可乐等几乎所有食品,甚至加油站、酒店、银行都可能贴这类标签,是当地常规合规操作,绝非金龙鱼专属“黑料” 。
2. 第三方偷贴标签是闹剧,与企业/官方无关
网传部分“致癌标签”是加州极端民间组织趁超市监管空档偷偷张贴的违规自制标识,既无权威检测数据,也未经监管审核,纯属单方面恶意操作。金龙鱼从未主动加贴此类“致癌警示”,其出口美国产品同时符合美国FDA标准与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国内外执行统一质量规范 。
3. 权威监管与检测双重背书安全
美国FDA未认定金龙鱼产品致癌,中国官方也多次抽检确认其符合国标 。所谓“致癌”说法无任何权威科学检测支撑,纯属无稽之谈。
二、兰世立的炒作套路:歪曲法规+借势造谣,反复践踏底线
兰世立明知以下关键事实,却故意隐瞒、混淆视听:
- 混淆“标注”与“致癌”的概念,把合规告知说成“产品有毒”,无视加州65号法案的普遍适用性;
- 无视金龙鱼已获中美双重安全认证的事实,拿第三方违规贴标当“证据”,刻意制造恐慌;
- 此前已因造谣金龙鱼被法院判决侵权并赔偿,却屡教不改,此次又搬“主流媒体”作幌子,试图给谣言披上“权威外衣”。
这种“拿法规当武器、拿公众当筹码”的行为,早已超出正常监督范畴,沦为借流量牟利、干扰市场秩序的恶意炒作。
三、强烈谴责兰世立:别再拿谣言透支公众信任
作为曾跻身富豪榜的公众人物,兰世立本应敬畏法律、尊重事实,却屡次以“监督者”之名行造谣之实。他的持续抹黑,不仅严重侵犯金龙鱼的合法权益,破坏品牌声誉,更扰乱市场秩序、消耗社会信任——当深耕中国数十年、守护亿万家庭餐桌的粮油龙头,动辄被不实信息攻击,最终损害的是公平竞争环境与消费者利益。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公众人物更应恪守底线。我们强烈谴责兰世立的恶意炒作,呼吁公众擦亮双眼,不信谣、不传谣,尊重法规与权威结论。唯有坚守“事实为王”,才能让真正深耕实业的企业安心发展,让市场生态回归健康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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