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1月1日起,发个“擦边”小视频,可能就要被拘留了。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不管是微信群、私聊,还是朋友圈、网盘,只要传播淫秽信息,哪怕只发给一个人,也算违法。轻则罚款上千,重则拘留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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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网友炸锅:“以后是不是连夫妻调情,都得打马赛克?”
玩笑归玩笑,但这次修法,明显是冲着那些“桃色瓜”去的。
回想今年几起轰动事件,某医院副院长和主任的私密视频、某单位干部的监控录像、某村干部的聊天记录……几乎都是先在社交平台疯传,舆论发酵后,官方才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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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链条往往始于一个“内部人”:可能是同事、前女友、维修工,甚至黑客。他们手握“证据”,本可悄悄举报,却选择先发到网上“让大家评评理”。
结果呢?
当事人身败名裂,围观群众吃瓜狂欢,而真正的问题,权力滥用、职场不公、监管缺位,反而被流量淹没。
新法出台后,第一个拿到视频的人,恐怕就得掂量了:发出去,自己也可能因“传播淫秽信息”被查;不发,或许能通过正规渠道举报,还能保护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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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要堵住监督之口,而是把“网络审判”拉回法治轨道。
当然,也有人担心:会不会误伤正常亲密关系?比如情侣间发点暧昧语音、私密照片,算不算“淫秽”?
其实法律早有界定,是否具有“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内容,且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夫妻之间的情趣表达,通常不在此列。真正被打击的,是那些未经同意、恶意传播、用于羞辱或牟利的私密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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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这法条的核心,不是管你“想不想看”,而是管你“能不能乱发”。
过去,很多人以为“只要不造谣,真相就有权传播”。但现实是,再真实的私密视频,一旦被公开,就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受害者往往是女性,而传播者却躲在“正义”或“好玩”的借口背后。
如今法律亮明态度:隐私就是底线,传播即担责。
有网友哀嚎:“没瓜吃了,日子好无聊。”
可真那么想吃瓜吗?当你的家人、朋友、同事成为下一个“瓜主”,你还会觉得有趣吗?
社会监督当然重要,但不该靠“扒裤子”来实现。纪委邮箱、举报平台、媒体调查,这些渠道一直都在,只是不如短视频传播快。现在,法律逼大家慢下来:先想后果,再按发送键。
至于那些曾经靠桃色新闻“落马”的院长、主任们。他们的倒台,从来不是因为视频曝光,而是因为自身行为早已越界。法律收紧传播口子,不是保护他们,而是保护更多普通人免于“数字羞辱”。
说到底,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该靠窥私来维系正义。真正的监督,是制度透明,是权力制衡,而不是全民围观一场私密悲剧。
所以,别叹气“没瓜了”。
也许,我们终于可以少一点猎奇,多一点尊重;少一点键盘审判,多一点程序正义。
那才是文明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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