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些悲剧,突然就发生了。
有些回家的路,却再也回不了家。
近日,江西彭泽县定山镇响水村,发生了一件意外。
当天傍晚,49岁的幼儿园园长罗某某,像往常一样开车送孩子们回家。
这辆轿车里,挤着7名幼儿和1名教师。
当车开到一个池塘旁边时,突然失控,轿车坠入3米深的池塘。
冰冷的池水,瞬间吞没8条生命。
一次事故,毁了原本幸福的八个家庭。
同时,这场悲剧也揭开了校车安全的残酷真相:当“方便”取代“安全”,当“信任”掩盖“隐患”,生命便成了侥幸心理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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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这场事故中的园长,是责任人,也是驾驶员。从本质上讲,她比谁都不希望孩子们出事,她自己也在这场事故中丧命。
其实,悲剧之所以发生,之前的种种迹象,早就埋下了隐患。为了更多孩子的接送安全,我还是想问下面三个问题:
第一,私家车为什么能变“校车” ?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接送幼儿必须使用专用校车,且需取得许可、配备安全设备。
但现实中,许多农村幼儿园为节省成本,用私家车或面包车替代。
如果涉事车辆是一辆普通的小轿车,核载只有5人,却塞进8人,超员60%,这不仅是违法,更是对生命的漠视。
很多民办幼儿园,招生不好,每年的收入没办法承担校车的维护运营成本。于是,在生存压力下,部分园长们选择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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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道路防护为什么一直缺失?
事发池塘的围栏早已损毁,仅用木杆和铁丝修补。
这种“临时措施”,暴露出农村道路管理的漏洞。
根据规定,临水路段需设置坚固护栏,但许多乡镇因财政紧张或责任虚化,长期未整改。
于是,这些没有任何防护的道路,平时看着没事,一出事,就是大事。
第三,为什么没有专业的监管?
园长罗某某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格?涉事车辆是否取得许可?这些问题至今未明确。
根据规定,校车驾驶人需持有相应驾照3年以上,且无重大事故记录。
但现实中,许多幼儿园为图方便,让普通驾驶员“兼职”接送,甚至使用报废车。这些车辆,每一天都在路上行驶,却无人追查,监管的缺失同样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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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类似的悲剧。
2012年12月,江西贵溪一辆幼儿园面包车坠塘,11名儿童遇难,涉事车辆是非法改装的长安牌客车(核载7人,实载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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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湖南湘潭一辆幼儿园校车坠入水塘,11人遇难,其中8名幼儿。周围村民反映,涉事车辆长期超载严重。
每一次出事,都会让无辜的孩子送命。
安全无小事,安全真的不能只靠“下次注意”。
安全没有“差不多”,每一次违规都是对生命的赌博。
关于校车接送的问题,除了政府加强补贴,道路及时整治维护、强化校车运营监管,作为家长,也要不断觉醒,让我们记住这些用生命换来的教训:
拒绝“黑校车”,拒绝超载,拒绝临水路段无防护;
别让“下次注意”,成为永远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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