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把店员手机塞进外套那一刻,福建这家化妆品专柜的监控镜头像放大镜,把“孩子偷东西”四个字直接推到2.3亿网友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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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黑衣蒙面,没有惊险追逐,只有一句童声哭闹“我想要”和一只悄悄伸出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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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简单,却像一根刺,扎进所有带娃家长的神经:我家娃会不会也这样?
真出事,法律、商场、学校、家长,到底谁该第一个伸手拉孩子?
先说最扎心的结论——孩子偷完东西,警察只能“批评教育”家长,店铺只能“温馨提示”,网友只能“义愤填膺”,而真正的“第一责任人”其实是每天陪在孩子身边的我们,却常常最后一个意识到自己失职。
把法律条文拆成大白话:9岁,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算“绝对免罚区”,哪怕抱走一台电视,也只能“劝家长好好管”。
警察不是不想罚,是法律把“惩戒权”一把收回,只留下“教育权”塞给爸妈。
于是出现尴尬场景——民警把家长叫到派出所,家长红着脸点头,孩子站在旁边啃棒棒糖,像看大人演一场与自己无关的戏。
商场更无奈。
化妆品店店长跟我说,他们现在把“贵重物品保管提示”贴到收银台正中央,像给成年人打预防针,可针眼穿不透孩子的好奇心。
监控再高清,也只能记录,不能阻止。
店铺决定不追究民事赔偿,原因很简单:打官司耗时耗力,最后仍是家长赔钱,孩子无感,等于用店铺利润给家庭教育失败买了一次单。
真正让事件“出圈”的是数据。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刚发布的2022年未成年人盗窃画像:初犯平均年龄10.7岁,62%的家长当时就在旁边却“没察觉”,商场成为38%案件的发生地。
一句话,孩子越小,家长越麻木,场所越热闹,越容易成为“无人认领”的课堂。
福建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把这种现象叫“三失”——失管、失教、失范。
失管,是家长把商场当免费托儿所;失教,是把“物权”当成长大自然懂的东西;失范,是孩子第一次伸手,没人说“不”,于是“不”这个词在他字典里消失。
研究会给出的药方也直白: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父母应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从纸面搬到社区,让“行为矫正”成为家庭作业,像背古诗一样日常。
具体怎么做?
我把它拆成“三张表”,家长今晚就能打印贴冰箱。
第一张表叫“物权清单”。
把家里所有值钱物品写上名字、价格、用途,每周让孩子清点一次。9岁娃不会读“物权法”,但能读懂“这是别人的,不能拿”。
第二张表叫“商场任务卡”。
出门前写三个小任务:帮妈妈找口红色号、帮爸爸拎袋子、和店员说谢谢。
让购物变成“合作游戏”,孩子双手占满,心就不会长草。
第三张表叫“后果表”。
只写三行:第一次伸手,当面道歉,一周不得逛商场;第二次,用自己的零花钱赔;第三次,报警后由警察当面谈话,家长全程录像,让孩子回看自己表情。
把“免罚”变成“可见后果”,法律够不着的角落,家庭规则补上。
有人呼吁“家长连带责任制”,把爸妈列入征信黑名单;有人建议商场设“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黑名单”,一次偷东西,全国门店刷脸拒绝进入。
情绪可以理解,但操作一不留神就把孩子推向“标签化”深渊。
真正被验证有效的是“家校社”联动:学校把物权教育写进一年级校本课程,社区培训“未成年人行为观察员”,像导购一样在商场巡视,发现孩子情绪失控,先安抚再通知家长。
福建晋江已试点半年,同类事件下降42%,秘诀只有一句:抢在“伸手”前伸手。
回到开头那部手机。
店员追回来,孩子哭了,家长道歉了,事情似乎结束。
但镜头外还有无数个9岁娃正在货架前徘徊,等待一句“能”或“不能”。
法律给出了年龄红线,商场贴出了提示,学校排好了课程,最后一道关,还是家长的那句“不”。
今晚回家,把孩子的书包倒出来,一起看看里面有没有不属于他的东西;再打开他的小手掌,告诉他:这只手可以鼓掌、可以握手、可以递出礼物,唯独不能偷偷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说一次不够,就说到18岁。
因为法律会放过9岁的孩子,但生活不会放过29岁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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