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碧水绿都小区原业主自治组织相关问题调查情况的公告
今年以来,滨海县住建局、东坎街道办事处多次接到碧水绿都业主投诉,反映小区自治组织在公共收益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经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经案大队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现将小区自治组织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原业委会存在问题:
1、超前支付工程款4万元。2019年7月,碧水绿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与江西人胡映武挂靠的昆山桂发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雨污管网清理劳务合同,合同约定2020年春节前付款2万元,实际支付工程款6万元,超前支付工程款4万元。
2、公共收益资金支付不规范。分别在2020年1月14日、15日通过他人账户提取大额现金3万元、6万元,支付给胡映武、万杨物业。
二、原物管会存在问题:
1、违规发放补贴3.2万元。
(1)2021年1月以联系研究处理新物管会和业主委员会事宜名义,发放误工补助0.21万元,其中:许某某300元、刘某某300元、杨某某300元、洪某某300元、栾某300元、刘某某300元、刘某300元。目前7人已将该补贴全额退至社区账户。
(2)2023年2月以防疫期间物管人员维持车辆秩序名义,发放误工补贴0.35万元,其中:许某某500元、刘某某500元、杨某某500元、洪某某500元、栾某500元、刘某某500元、刘某500元。目前7人已将该补贴全额退至社区账户。
(3)2024年4月-12月以小区改造值班名义,发放误工补贴2.64万元,其中:许某某12000元、刘某某2400元、杨某某2400元、洪某某2400元、栾某2400元、刘某某2400元、刘某2400元。目前7人已将该补贴全额退至社区账户。
2、累计挪用公共收益16.8万元。原物管会会计刘某某于2023年11月挪用6.8万元,于2024年8月-9月分四次挪用10万元。以上挪用款项均已退还。
后期,若有线索发现前业委会、物管会其他问题的,我单位将进一步查处。
鉴于上述情况,物管会的履职行为既背离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的宗旨,也严重违背了成立初衷,损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监督职责,责令该物管会解散。后续将由东坎街道办事处牵头指导景湖社区居委会启动新一届小区自治组织的组建工作。
![]()
来源:滨海县住建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