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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到头都是梦,明日黄花蝶也愁。
两周前,我写那位46岁独居女2天前她死了。
非命运不眷顾,而是人祸。
事情透着蹊跷,她从病急入院到术后逐渐恢复稳定,若非意外她应该能活。然而,她忽然被转院了,谁同意转情况不详。
此后,医院频频传来病危通知书。
在亲戚看来,这就是阎王帖是催命符。
最终,独居女不治亡故。
正所谓人死如灯灭身后事给办了也算体面。然而,人刚走没多久让人寒心一幕出现了,她的遗产让民政局直接给接管了。
亲戚想用其遗产买块墓地都办不到。
网上多人讽刺,简直荒唐吃绝户。
不了解前因后果,可以先看我之前写的“46岁独居女...”
她的前半生,用八个字就全部概括了:
“举目四望已无亲人。”
女子姓蒋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今年10月突发脑溢血,同事紧急送医后,唯一能联系签字亲人的只有远房表弟吴先生。
术后她的病情得到好转。
但不知为何,她上周忽然被转到一家民营康复医院,短短几天反复心脏骤停,最终没能撑过去。
更让人寒心是她的遗产,因为无亲属继承缘故要被民政局接手。吴先生想给她买块墓地,被告知“得申请,费用要合理,后续维护费得自己掏。”
而合理范围到底是多少?没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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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女士离世,没见他们任何人有任何人同情,反在其遗产上据理力争,这就很扯淡,很荒唐,很无理。
更是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与社会问题。
这里有几个疑问:
第一三甲医院稳定病情好好的,为何非要转院到小医院康复?蒋女士情况很不好“脑血栓破裂,后有脑雾”不能言语,签字都做不到靠呼吸机维持。
她神志不清,正是需要重症监护的时候。
怎么忽然转院了?
还是医疗水平一般的民营小医院。
蒋女士情况本不乐观,转院是不是太草率了?在我看来不管是医疗资源衔接失误,还是背后有利益牵扯,把重症患者往救治能力不足机构送,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
第二花自己钱还不能做主了?
给自己买墓地都不行么?
也是蒋女士吃没继承人的亏。用他们话说据法律规定,没有近亲属情况下,遗产只能由民政部接收,丧葬改为海葬或生态葬。
也就是说,死后,连个坟头都没有。
在古代就是乱葬岗是孤魂野鬼。
此前急需救命钱没见积极配合,现在人离世还要等审核。吴先生作为蒋女士远方亲戚,想办场追思会买块墓地不应该么?
规定是规定人是活得。
活人还能被尿憋死?
虽说能从遗产里支出费用用于丧葬,但没明确 合理范围。
说白了,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尊严的问题:一个为生活打拼多年的人存下了些钱财,生前尚不能畅快人生活得紧巴巴,死后要个体面还卡脖子,这事放在国际上就是个大笑话。
第三独居者的保障到底在哪儿?
10月份的时候,蒋女士病危若非吴先生垫钱手术都做不了。那时候除居委会想帮忙,保险和银行,始终拿着规则不给钱。
等流程走完,人都没了。
蒋女士的遭遇,不是个例,是无数独居男女的缩影,越独立越孤独。
城市化分割了人与人亲属与亲属间羁绊,让社会关系越发薄弱和日本“无缘化社会”很像。
而中国人传统,是四世同堂是家族关系。
但这一切,都在潜移默化改变被抹去。
将女士情况算是全国首例,但未来这种情况只会越来越多。生前本就过的清苦,朝九晚五累的像狗,攒钱就为不时之需。
谁曾想,死后,要是没钱,怕是骨灰都只能扬了,毕竟墓地不便宜。
买了墓地,活着的人还要给其续租。
生前要钱死后要钱。
这生意全世界也就我们干的起劲了吧!
她的故事离我们不遥远,像她一样的独居者不少。她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婚姻、没有后代,更没有亲人。
所以丁克什么的,不婚主义、单身贵族...想想就好,人到晚年才明白身边有人陪伴的好。
至于蒋女士想要的不过是一块能安放自己的墓地;而我们想要的,也不过是就算孤身一人也有人托底的安全感。
生而为人,都该有体面活着的权利,
更该有尊严离去的资格。
制度的力度,终究因人而为。
别让下一个蒋女士,再在孤独中无助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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