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湖南芙蓉(株洲)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执业风险防控专题内部培训会。律所主任张鹏律师结合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高发侵权类型,以一起“共同饮酒致人损害”案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切入点,系统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与执业风险,并重点就谈案、接案环节的风险识别与披露义务作出专业提示。
张鹏主任指出,近年来因聚餐饮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呈上升趋势。此类纠纷虽源于社交情谊行为,但一旦发生伤亡后果,同饮者可能因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而被认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律师在首次接触当事人时,不应仅聚焦于‘能否胜诉’,而应全面评估案件的法律基础、证据状况、举证可行性及潜在败诉风险。”张鹏主任强调,“尤其在接案前,必须履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风险告知义务,向委托人清晰、明确地说明诉讼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
![]()
为此,他提出三项具体执业规范要求:1.谈案阶段。应全面、客观听取当事人陈述,避免先入为主或选择性采信,注重核实关键事实与证据来源;2.接案决策前。须以书面形式(《风险告知书》)向当事人披露案件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证据不足、因果关系难以证明、法院自由裁量空间大等。3.委托审查环节。针对请求权基础明显不足、道德风险显著或有虚假诉讼嫌疑的委托事项,律师应严格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依法依规决定是否受理,切实防范执业风险。
“律师不仅是当事人的代理人,更是法治秩序的参与者与维护者。”张鹏主任表示,“依法、审慎、透明地履行风险提示义务,既是执业合规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客户真正负责的职业体现。”
本次专题分享会进一步强化了全所律师的风险防控意识与职业伦理自觉。湖南芙蓉(株洲)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完善“合规执业、审慎接案”工作机制,推动法律服务从结果导向向全流程规范化、风险可控化深度转型,切实提升执业质量与客户信任度。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张思哲
编辑:罗敏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