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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曝光35批次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涉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多个品类,涉及四川、江苏、山东、河南等多地生产企业。
此次通报的不合规药品中,化学药品问题集中于溶出度、性状、有关物质等指标:四川省通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1批次对乙酰氨基酚片溶出度不达标;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等企业的4批次辅酶Q10注射液存在性状、不溶性微粒等问题;圣嘉(滨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1批次普拉洛芬滴眼液有关物质检测不合格。中成药方面,成都利尔药业的转移因子胶囊活力测定不达标,河南金鸿堂制药3批次小儿热速清糖浆鉴别项目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问题尤为突出,7批次葛根、11批次红参(红参片)因性状、农药残留量等指标不合格上榜,赤芍、桑白皮等品种也存在性状不符问题。
针对上述不合规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和单位立即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深入调查不合规原因并完成整改。国家药监局明确,相关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涉事企业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查处结果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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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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