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乌鲁木齐,一考生参加驾考科目一理论考试时,居然私藏手机作弊,被监考民警当场发现。12月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沙区大队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中队中队长崔立峰介绍了案情经过。
日前,沙区交管大队车管所考场内,正在进行满分教育理论考试(科目一)。考试中,巡视民警发现,考生刘某手部有放入口袋的动作,形迹可疑,当即责令其停止考试。
经检查,刘某口袋中藏匿着一部未按规定上交的手机,手机内留存着拍照搜索考题答案的记录,其考试作弊行为当场败露。
刘某因今年7月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记满12分,此次前来参加满分教育理论考试,重新考取驾驶资格。考试前,考官已明确要求考生统一上交通讯设备,刘某却故意隐瞒,将两部手机中的一部上交,另一部悄悄藏匿,伺机作弊。
面对民警询问,刘某称,因考试中遇到不能确定答案的题目,就心存侥幸地拿出藏匿手机搜索答案,没想到没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有考生认为作弊是小事,顶多取消考试资格,这暴露出他们淡薄的安全意识和缺失的法律观念。”崔立峰表示,满分教育理论考试的目的,是帮助驾驶人重新系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筑牢安全驾驶的思想根基,绝非“走过场”式的形式考核。
那么,驾考作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崔立峰介绍,分以下3种情况。
满分教育理论考试作弊的,成绩无效+千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考试成绩无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驾考舞弊的,取消资格+一年内禁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作弊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若作弊行为触犯我国《刑法》,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此郑重告诫广大驾考考生:驾考无捷径,诚信是底线。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付出罚款、禁考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沉重代价。
本文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记者/饶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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