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25年11月底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在一场公开演讲中抛出了:"千万别相信律师!我请了十几个全国知名律师,个个劝我认罪,最后把他们全赶走自己辩护,审委会现场投票判我无罪!"言论,迅速引来了无数的围观。据称,其抖音账号一夜涨粉30万,可见赞同其观点者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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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之前文章《无罪宣判后的“千万别相信律师”惹翻律师圈,说的是实情不》说过的,这个观点不是兰世立第一次提出的,而是其2022年1月获得无罪判决后,曾经对媒体采访记者公开讲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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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想到,上次的公开如此言论,远不及这次引来的争议大,尤其是在律师圈。
兰世立的上述观点,引来了其无罪判决书上的两名辩护律师的公开批驳。
例如,其中的之一律师回忆,2020年11月接受委托时,兰世立在看守所隔着铝合金栏杆,戴着手铐向他作揖:"我把身家性命都交给你了!"此后一年间,律师会见兰世立30余次,收到他亲笔写的32封信托,信中多次出现"救命之举,感激不尽"的字样。为准备庭审,律师团队提交了四万字质证意见,辩护意见书厚度堪比法律硕士论文。
另一位律师则公开撰文表示,"从第一次会见就坚持无罪辩护"。从侦查阶段就提交了13份法律意见书。律师们还于近日公开了多达数万字的本案律师辩护词,并且引用无罪判决书中的,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用于证明自己的价值。
更多的律师,用“过河拆桥”、“背刺”、“反咬”等词语来表述兰世立的上述言论和观点,有律师公开发帖表示,应该对持有如此言论的,整个律师行业应该抵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更有律师上纲上线了,认为:"当'背刺恩人'成为流量密码,受损的不仅是80万律师,更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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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律师对此的看法并不一致。有律师公开发文表示,虽然自己是一名执业十多年的律师,也深知维护律师行业价值的重要性,但兰世立的上述观点,与其说是“背刺”,不如说一记响亮的耳光。
在作者看来,兰世立观点的根据是,自己“请了十几个全国知名律师,个个劝我认罪,最后把他们全赶走自己辩护”后,选择了两名赞同自己无罪观点的律师进行辩护。据此,兰世立才得出了律师“千万不要相信”、自己的无罪结果主要来自自己的坚持的观点。
不能用最后的判决书上,法院采纳了两名律师的无罪辩护观点,就认为律师的作用,才是导致了无罪判决结果,更应该看到之前“十几个律师”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如果没有兰世立的坚持,是否还有后来律师进行无罪辩护的机会?
进而,作者换位到当事人的角度反思律师的作用:律师们都在以自己提交了多少字数的辩护词、多少次会见、阅了多厚的案卷来证明自己的价值,甚至拿出偶尔被法院采纳的法律观点或是无罪判决结果,证明律师的代表法律和正义。
但是,这些难道不是应该是律师应该做的吗?当事人只认一个最朴素的理儿:我花了钱,请律师来帮我,最后我的问题解决了吗?我的冤屈申了吗?我的钱要回来了吗?如果没有,即便律师的法条背的再熟练,向法院提交了再多的材料,怎么可能在当事人那里得到正面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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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在的律师们,现在陷入行业性的认知屏障和思路错误,不去想着真正的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甚至是真实的反映当事人的诉求,却一味的强调自己的法律技术,就等于法律效果,进而要求当事人仅是因为自己提供了法律技术,而不为不求法律效果的,就要满意律师的作用和价值。
例如,有当事人投诉律师,自己的案件委托给了律师,可几个月还没获得法院的立案。律师出来的解释说,自己已经依法将案件提交给法院了,是法院没有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规定立案,跟自己没有关系。
真的跟律师没有关系吗?当事人花钱委托律师,仅是要求律师走个过场的将起诉状提交给法院就完事了?难道法院不依法按期立案,律师就应该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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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花了几千几万元的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律师的工作仅是提交了法律文书和法律观点,之后就任由办案机关合法或是不合法的随便处理,最后无论什么办案结果都由当事人承担。
一旦办案机关给出了有利于当事人的办案结果,就是律师的功劳,那些办案机关不依法办案的纠正或是反映,则跟律师无关了。
文章的结论中,作者认为,兰世立的“千万不要相信律师”,更是一记耳光,打出了行业内的积病,打的是行业存在的,“只要按程序走完,我就能收钱,不问案件效果”的不良现象。
可惜的是,律师行业内真正反思的人却很少,那些动辄反唇相讥的律师文章,实则是将律师行业推向当事人的对立面。如果还是延续这种只走流程、不问效果的做法,兰世立的观点及其应者甚众的现象,将会导致律师行业距离社会大众越来越远。
犹如一份司法判决的公正性评价结论,不是来自做出裁判的法院或是法院,而是来自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律师的价值和作用,真正的评价也是来自当事人,而不是律师本人。
注:本文系微信公号“语人集法”同步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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