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长宁区周家桥街道依托“三所联动”机制,成功调处一起因外卖小哥误损小区门杆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警、律师、调解员三方携手,共同化解纠纷,当事人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着急配送误撞门杆,商议赔偿难达统一
黄某是外卖的平台骑手,一日因急于配送外卖而误撞小区门杆,导致门杆损坏。小区物业发现后,便与黄某就门杆维修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终选择向派出所报警。
民警接警后发现,此案虽事实清楚,但外卖员与小区物业始终难以就门杆的维修费用达成一致,民警随后联系了周家桥街道司法所。司法所随即启动“三所联动”机制,由人民调解员、派出所民警、驻社区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介入调解。
探查实情细听争议,三方协作共梳责任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对损害事实无异议,但对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各执一词。物业方认为,黄某对小区门杆造成损坏,致使小区门杆无法升降,应按照新门杆的价格全额赔偿。黄某则认为,自己仅与小区门杆发生轻微碰撞,小区门杆无法升降的主因是老化问题,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工作小组听取当事人诉求后,迅速理清纠纷脉络,确定了定损的核心问题:侵权责任应如何划分?
律师告知黄某,根据《民法典》规定,确定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过错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前并未发现小区门杆有设置不当之处,由此可知物业方并无过错,而黄某因自身疏忽撞损门杆则清晰事实。因此,黄某应承担全部责任。黄某认可律师的说法,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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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背”调解再算金额,融情于法化解干戈
对责任划分的问题达成共识后,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有所缓和,但在进一步商讨具体赔偿金额时,双方仍然难以达成一致。物业方要求黄某按照新门杆价格进行赔偿,黄某则认为应当按照修复门杆的价格进行赔偿,气氛再度紧张起来。
见状,工作小组及时采取“背靠背”调解法,一方面劝说物业方考虑黄某作为外卖员的经济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安抚黄某情绪。
待当事人情绪平复后,工作小组告知双方,我国民事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原则,也即“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若损害不能修复的,再考虑重做的问题。工作小组指出,先聘请专业人士对小区门杆的损坏情况进行鉴定估价,再计算赔偿金额的方法虽然可行,但费时费力,且需另算一笔鉴定费,由此,希望双方当事人能酌情考虑。
见当事人态度有所软化,工作小组便趁热打铁,指出经过调查,小区门杆已使用五年,建议在计算门杆折旧率的基础上再考虑维修费用,这样既可以使黄某接受赔偿金额,也可使物业方尽快得到赔偿并开展维修。
当事人均对此方案表示认可,并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此案就此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三所联动”机制高效率、低成本的独特价值。民警、律师、调解员三方合作,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既考虑了物业修缮公共设施的合理需求,也体谅了外卖小哥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情、理、法融合的沟通方式,有效消解了双方对立情绪,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凸显了“三所联动”机制在处理民生小事、维护辖区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为同类矛盾的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来 源|促进法治科
编 辑|王 冠
校 核|丁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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